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勘察现场5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2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所以事故认定总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0日。医疗费和误工费并不是交通事故中必然会产生的两种民事赔偿项目,因为有些交通事故可以说本来就非常的简单,各项检查下来也没有给当事人造成任何的影响,而当事人却无端的索要一些不合实际情况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的话,讹诈别人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辞职了怎么自己交社保
      离职后自己缴纳社保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通过单位进行代缴,第二种就是自己以自由职业或者是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1、单位代缴:个人可在代缴机构进行社保的贷款,代缴社保一般可缴纳五险,用户只需要自己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的费用即可,另外一般代缴机构会收取一定的代缴服...


·交通保险误工费有没有赔?
      交通保险误工费有没有赔?有误工费的赔偿,具体规定如下。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


·看具体情况定。扣车是为了对车辆进行检验
      看具体情况定。扣车是为了对车辆进行检验,调查事故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日。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


·哪些交通违法行为要行政拘留
      哪些交通违法行为要行政拘留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交通事受害人护理人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交通事受害人护理人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所需赔偿的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的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数×护理天数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两种方法。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加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该如何处理?
      现在的交通事故发生越来越频繁,当你遇到交通事故并收到交警给您的需要你签字的事故认定书时,你发现你并不认同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那您是否需要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您又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对此次的事故进行申请复核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可向办案人员索取有关证据及认定责任的依据和...


·一、轻微交通事故有无误工费?
      一、轻微交通事故有无误工费? 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


·根据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
      根据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驾驶证的更换,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地方办理: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


·公司没交社保发生事故要赔吗
      根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但是如果因为公司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的,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将不能依法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用人单位应当赔偿这些损失。因...


·机动车闯黄灯如何处罚2023
      机动车闯黄灯如何处罚2023 一、机动车闯黄灯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二...


·小车交强险一年多少钱
      现在我们家家户户都会都会买有小车。那么,买保险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一个项目。以前的小汽车交强险一年是950元,这个是固定的,但是按照我们现在最新交通部门的交强险条例的规定来讲的话,会有一定的的变化。现在我们的小车交强险的价格不再是固定的了。按照新的交通规定,每年在交强险中我们可以省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