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在什么情况下不可辞退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员工在什么情况下不可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私人企业可以随便开除一个员工吗不可以。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开除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不管是怎样的单位都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就算是在私人企业,要想辞退员工也必须要满足法定情形,否则单位辞退员工的行为,可能属于违法操作。那么,员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没有要求继续履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遇到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综合竣工验收由哪方组织
      由建设单位为负责人,授权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所以验收的组织人是总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五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


·一、工伤认定证人证词模板是怎样的?
      一、工伤认定证人证词模板是怎样的?本人证明:×年×月×日×时许,我在×××(地点)做×××时,看到×××因×××原因,不慎×××(受到的具体伤害)。以上所述属实,否则愿负法律责任。签 字(按手印): 年 月 日二、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一)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什么后果1、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


·邯郸市工伤认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在某些情况下,员工遇到工伤以后法院所起到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在一定程度上很好的维护了劳动者本身的利益。但是您一定要知道,如果遇到工伤以后不及时去做工伤认定,超过了诉讼期限以后,这对自己的维权来说会相当麻烦。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邯郸市工伤认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邯郸市工伤...


·想工伤认定工厂拒绝提供劳动关系怎么办?
      工厂拒绝提供劳动关系怎么工伤认定?劳动合同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最好的证据。若未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提交其他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同时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我国法律规定,不一定需要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本人和其家属也可提出。在证明、认定、鉴定的过程中,有任何法律问题可...


·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怎么办?
      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怎么办?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当事人还是可以依据民法典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 一、违约金的种类 违约金可以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补偿性违约金的功能主要是为了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惩罚性违约金则除了弥补损失外,还有额外的赔偿以作为...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是什么?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是什么样的?现在在我国涉及到相关的建筑工程方面的问题的话,可以说都会得到社会上非常多的人的关注,而且对于建筑工程方面的各项检验标准也是非常的严格的,在我国也存在着这样一份与世界接轨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那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是什...


·工程质量评定单位评定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评定单位评定程序是什么 建筑工程完工以后,并不能直接投入市场进行使用,因为对于工程质量,相关单位会依据国家的规定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以后,才可以被使用。其实,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和我们自己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的。所以,各单位在进行对工程质量评定的时候,也是十分小心谨慎的。...


·关于员工劳损算不算工伤?
      关于员工劳损算不算工伤? 一、劳损算不算工伤? 腰肌劳损并不属于工伤范畴,如果经认定为工伤的话。也是无法判定为伤残等级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


·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一、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1、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


·一、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怎么办? 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的话,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