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突然解散,如何赔偿员工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公司突然解散,如何赔偿员工(一)一般劳动者的补偿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 2008 年 1月1日起每年补偿 1 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孕期员工的补偿1、当地的政策对“三期”妇女有特殊保护规定的,按规定执行。2、若无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6条和第47条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3、无规定且孕期员工不同意按《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6条和第47条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应当与孕期员工协商解决,支付的费用上限是经济补偿金 生活费 产假工资 生育费用等(生活费和生育费用等当地一般也会有标准)。二、公司无力支付赔偿怎么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无力或暂时无力支付欠薪,被欠薪的劳动者本人可以申请垫付欠薪:1、企业因宣告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进入清算程序,且欠薪事实已由企业、企业清算组织确认,或者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的;2、企业因经营者隐匿、出走等原因已停止经营,且欠薪事实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的。一般出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或者法定的情形,那么可能会导致公司被解散,而公司解散也会导致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提前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来看,这种情况下导致劳动关系提前终止,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有没有工资的?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有没有工资的? 当然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公司的地位肯定是比较特殊的,因为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之下要承担的各种法律责任也是非常的多的。有些人可能在生活当中担任的所谓的法人代表只是挂了一个名而已,本质上在公司是没有任何的实际权力的,可能有很多人都会考虑在我国公司法人代...


·工伤申报的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申报的程序是怎样的?进行工伤申报,其实也就是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情况作出认定,看是否属于工伤范畴,这样才能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事故。而申报工伤也是有具体的程序要求,另外也需要申请人提供一定的材料,那么工伤申报的程序是什么,而又需要提供怎样的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仲裁公司不承认有劳动关系怎么办?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会在入职当天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以 使得双方的劳动关系规范化。在发生纠纷时,劳动合同便成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在司法实践中,会遇到仲裁公司不承认有劳动关系,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以下是证明...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权利进行保障的一种协议,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应该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就要支付劳动双倍工资。那么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我国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维权 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找到一份工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维权 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找到一份工作之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确认。当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公司可能不进行续签。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维权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一、...


·劳务协议和劳动协议的区别是怎样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关系不一定都是劳动关系,还有可能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在建立了劳务关系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当事人签订相应的协议才行。而对于劳务协议很多人与劳动协议区分不开,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 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 (一)工程概况 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性质和作用,主要说明工程类型、使用功能、建设目的、建成后的地位和作用; (二)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 施工安排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及工艺; (三)施...


·劳动合同续签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续签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1、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续订有关事项、自动顺延。 2、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hr应当了解员工意向。先征求员工意见是否续订,协商续订合同事宜,避免不续订的补偿金。 3、协商续订合同的期限、报酬、特别约定等,充分沟通。 4、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


·现实中,如果产生了劳动合同方面的纠纷,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各种
      现实中,如果产生了劳动合同方面的纠纷,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解决。但此时要想获得有利的结果,当事人最好是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纠纷提供什么证据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纠纷提供什么证据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


·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依据《建筑法》和《建筑管理条例》的要求,各省、直辖市、行政区都因地适宜的相继出台了自己的工程治理管理办法,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直是贵州省水利水电行业工人最为关心的地方,它和工人的关系密不可分,针对这个内容,对此对了相关分析。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