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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判刑的会被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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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判刑的会被判多久?
  
  一、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判刑的会被判多久?
  
  三年,如果经侦查,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则可由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事拘留后可能面临刑事审判以及之后的刑事处罚。当然,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也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等问题,做出撤案、不起诉或者无罪判决而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受到刑事处罚。因此,应积极刑事自己在各个阶段的辩护权,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司法解释】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区别是什么?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主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
  
  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限制条件,而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单位不构成该罪主体。
  
  污染环境罪是结果犯罪,即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要造成环境被污染,此时人民法院才能按照污染环境罪进行定罪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只是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由于犯罪分子本身以外的原因致使犯罪结果没有发生的,就只能按照犯罪未遂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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