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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如何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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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如何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村委会)与承包人(农户)之间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法律特征是:
  (一)合同的主体是法定的。发包方是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相一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二)合同的内容受到法律规定的约束。有些内容不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如对于耕地的承包期,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为30年;再如对于承包地的收回等,法律都有明确规定。这些内容都不允许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三)土地承包合同是双务合同。发包方应当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服务,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监督。承包方对其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的权利,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等。
  (四)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名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土地承包合同如何解除
  在一些农村,有些村委会随意强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那么,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后,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四)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六)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综上所述,对于如何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一般需要满足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相关土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的条件,除非承包人自动放弃承包经营权,发包人不得自行解除承包合同。但承包人致使土地撂荒两年以上的,发包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收回发包的耕地。想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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