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管是修建房子还是修建其他类型的工程,一般来说,大的工程都是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不管是修建房子还是修建其他类型的工程,一般来说,大的工程都是会将其他的部分业务以发包的方式散发出去,承包给其他专业单位来做,这也就会涉及到单独发包,那么土方工程能单独发包吗?工程量如何计算?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土方工程能单独发包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土方工程工程量如何计算?
  
  (一)清单项目设置及说明
  
  1、土石方工程共包括四部分12个项目,其中土方工程6项(常用项目2项,平整场地和挖基础土方),土石方回填1项(土石方回填)。
  
  2、一般情况下,基底钎探(钻探及回填孔)、土方运输不单独列项,应包括在主体项目中。
  
  3、几个名词:平整场地、竖向布置挖土、山坡切土、挖基槽、挖基坑、大开挖等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时更能反映工程实际状况,招标人应对项目特征进行必要和充分的描述,如土壤类别、弃土取土运距、挖土厚度、回填要求等。
  
  5、因地质情况变化或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的变更。由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现场认证,依据合同调整。
  
  6、干湿土的划分《计价规则》P34 (8)
  
  7、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计价规则》P38
  
  8、注意:编制清单时不考虑施工方法,因此,不再分人工土方工程和机械土方工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二)主要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
  
  1、平整场地:指建筑物场地内厚度在±0.3m以内挖填运土及找平。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以m2计算。
  
  ※“首层面积”如何定义?阳台如何计算面积?
  
  ※“首层面积”指建筑物首层所占面积,不一定等于底层建筑面积
  
  ※“首层面积”应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落地阳台计算全面积;悬挑阳台不计算面积。设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采光井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位也应计入平整场地的工程量。地上无建筑物的地下停车场按地下停车场外墙外边线外围面积计算,包括出入口、通风竖井和采光井计算平整场地的面积。
  
  2、挖基础土方:按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以m3计算。包括带形基础(挖沟槽)、独立基础(挖地坑)、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大开挖)及设备基础、人工挖桩孔等的挖土。
  
  ※挖基础土方的编码应根据不同的基础类型列项,带形基础根据其不同的底宽和深度编码列项;独立和满堂基础则按不同底面积和深度分别编码列项。
  
  ※计算土方工程量时,以设计图示净量计算,放坡、操作工作面、支挡土板等,在计价时考虑。
  
  1)挖沟槽:指挖土深度>0.3m,长>3宽,宽≤3m(即细长条的)
  
  V=B×L×H 或 V=B×H×L
  
  B—垫层宽度
  
  H—挖土深度(垫层底面标高-室内外高差)
  
  L—垫层长度(L中,L内-(B/2-b/2)×T型接头个数)
  
  2)挖地坑:指坑底面积≤20m2(即小面积的)
  
  V=A×B×H
  
  A、B—垫层长度、宽度
  
  H—挖土深度(垫层底面标高-室内外高差)
  
  3)大开挖:指坑底面积>20m2(即大面积的)计算同 2)
  
  4)人工挖桩孔: V=3.14×R2×H
  
  ※人工挖桩孔与砼灌注桩工程内容中的成孔是不是一回事,二者有没有矛盾?
  
  ※以不重列为原则。如将人工挖孔列入"砼灌注桩"项目内,则不再列"挖基础土方"。如属两个结算单位施工,也可以分列。
  
  3、土方回填:按体积以m3计算。包括基础回填土和室内回填土。并包括指定范围内的运输
  
  1)基础回填土:
  
  V=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
  
  2)室内回填土:
  
  V=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厚度
  
  =(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室内外高差-垫层、找平层、面层等厚度)
  
  ※主墙厚度:承重墙或厚度在15CM以上的墙,不扣除垛、附墙烟囱、垃圾道及地沟等面积
  
  4、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适用于管沟土方的开挖、回填
  
  ※地沟土方开挖、回填应包含在地沟中,一般不单独列项。
  
  5、土方运输(一般不单独列项):按自然方以m3计算。
  
  若无法按自然方计算的,可按压实方量×1.15的系数.
  
  从上述介绍中想必您也了解到了“土方工程能单独发包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了,事实上,我国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出明确的规定,工程类的项目施工是需要以招标的形式进行的,不能私自进行发包,当然,我们的土方工程也属于是工程类的项目之一,自然不能单独发包。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现代技术的越来越先进,带给人们工作的便利也让人们的惰性越来越大,所以越来越多的出现豆腐渣工程,给社会造成各种不同程度的损失。一项工程的完成,质量验收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程序,那么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吧。 一、...


·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有哪些
      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有哪些,有哪些类型?为了土建工程质量合格,可以让建筑有所保障以及长久使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相关部门需根据这样的工程标准来对土建工程进行合格测试,只有合格了才会减少危险的发生,不合格者会有相关法律法规来制止这样的工程实施。以下是该工程质量标准...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


·我国盐城工伤鉴定有时间吗
      工伤鉴定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是比较陌生的,因为工伤鉴定的针对性比较强,生活中,如果不是遇到工伤的话,恐怕一辈子也不会去做工伤鉴定。但是工伤是充满着未知数的,工伤鉴定确是工伤以后维权的时候一项重要的步骤。下文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我国盐城工伤鉴定有时间吗? 一、我国盐城工伤鉴定有时间...


·入职几个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我们知道签订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之后需要签署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但有些用人单位不会立即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入职几个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由于不签署劳动合同则代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了解相关知识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劳动法规定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


·工伤认定过程中的调解是怎样的?
      当劳动者在进行一些危险工作时,很容易受伤或危及生命,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中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通过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但其中会涉及到很多,例如工伤认定过程中的调解是怎样的?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情况吧。 一、及时工伤认定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还有调解这一项,可...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鉴定标准分为一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各有不同。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与受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如果认为需要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就应当向所在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才能考虑是否受理。 申请调解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任何人不得对此进行非法干涉、限制和剥...


·绿化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
      绿化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建筑工程的性质和用途不一样,那么工程质保期的规定年限肯定也是不一样的。一般国家对于普通商品房或者是商业用房的这些建筑工程的质保期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不过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公民对于国家绿化工程的质保金也存在疑惑。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绿化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


·在青岛市工伤鉴定去哪里?
      在青岛市工伤鉴定去哪里? 根据青岛工伤保险政策规定,青岛用人单位职员发生工伤,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为了方便青岛工伤职员快捷办理劳动能力鉴定,我们对青岛劳动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