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军人离婚财产住房补贴规定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军人离婚财产住房补贴规定是什么?
  
  军人离婚财产住房补贴规定是不能够划归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一个分割,因为这是属于军人专有的一项权利,并且这样的军人住房补贴的话,他是需要有当事人员提出一定的申请的,填写相关的住房补贴申请表等。
  
  1、申请住房补贴时,应当填写《住房补贴申请表》,由本人所在单位营房部门会同军务部门或者干部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查后,按照后勤供应渠道逐级汇总上报至总后勤部直供单位财务、营房部门,总后勤部直供单位财务、营房部门必须在指标内,审定住房补贴人员资格。
  
  2、总后勤部直供单位在审定住房补贴人员资格时,应当确保转业复员人员,重点安排负责安置的离休、退休人员,优先保障单位房不足和资历较长、接近退役、夫妇两地分居或者双方单位尚未解决住房、配偶在地方已获准购房并落实住房补贴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员。
  
  3、总后勤部直供单位审定住房补贴人员资格后,应当编制下年度住房补贴计划,并于8月底前分别报总后勤部财务部、基建营房部,总后勤部财务部与基建营房部于9月底前联署办理批复,申请住房补贴人员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按照上级批复从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划拨住房补贴。
  
  二、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是谁?
  
  企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三、住房补贴的发放方式有哪些?
  
  企业可选择以下方式,对职工实行货币分配。
  
  1、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即在现行住房公积金基础上,提高住房公积金单位资助比例;
  
  2、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
  
  3、按月发放住房补贴;
  
  4、老职工自实施货币化方案之日前已有工作年限的住房补贴一次性发放,以后工作年限的住房补贴按月发放,新职工按月发放;
  
  5、企业对职工现有住房资产评估作价,住房价值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差额发放住房补贴;
  
  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对于军人结婚和离婚的事项所做出的规定和普通的人是不一样的,因为病人居然他们保家卫国,所以为国家贡献了许多的力量,在对于他们退役的时候也有一定的资金方面的发放,但是需要理解到的是,这样的一种资金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买房网签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格式是什么?
      如今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进步,在购房时不仅可以当面直接签订书面合同,还可以在网上签订合同。其实买房网签就是房屋管理部门将购房者达成的购房协议公布在网上。今天我们就为您列举了一份买房网签合同范本,可供您参考哦~ 买房网签合同范本 售房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 购...


·无证房产能否投资公司入股
      无证房产能否投资公司入股 一、股东以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之一,我国《公司法》从立法到司法及至整个公司法的学理,都表现出鲜明的、贯穿始终并协调一致的资本信用的理念和法律制度体系,从公司资本制度到股东出资形式,无不体现了资本信用的明...


·农村房屋买卖条件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买卖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事,但是农村房屋的买卖并不像普通的商品房那样只要支付足够的房款就可以随意购买,农村的土地利用都有严格的限制,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划分都是按照户划分的,一户一宅,今天我们为您解答农村房屋买卖条件。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条件: 在农村宅基地的房屋,《土地管理...


·当许多家庭好不容易住上了城市房屋
      当许多家庭好不容易住上了城市房屋,有时却面临着一些相邻权纠纷,常见的相邻权纠纷便是房屋漏水,因为相邻间的房屋漏水往往会给楼下的住户带来诸多困扰,那么楼上漏水应当怎样赔偿呢?面对楼上漏水相邻权纠纷,通常情况下,首先需要确定漏水的原因,即需要找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非楼上邻居过错引起的...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当前我国婚姻问题越来越普遍,离婚率也一直呈上升趋势,许多婚姻关系恶化、准备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甚至是刚刚结婚的小夫妻,对婚姻财产的归属和离婚财产的分割等问题都十分关注,那么,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一、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


·婚后按揭买房婚后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如今房价越炒越高,只是工资还是没什么动静。于是现在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在婚后按揭贷款购买新房。但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日后夫妻感情不合选择离婚的话,那么婚后按揭买房婚后离婚房子怎么分配呢?下面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与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条文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现在不少打工者都通过租房来解决住房问题,在租房的时候,要同房东签一份租房合同,其中对租金、租期、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都做了详细约定。当租客不想继续承租的时候,可以提前和房东打招呼,解除租房合同。这时还得写一份解除租房合同协议。那么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我们...


·厂房拆迁赔偿标准有哪些
      厂房拆迁赔偿标准有哪些拆迁补偿一定程度上的减少了因为拆迁造成经济损失,拆迁补偿是根据土地的性质决定的,并且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听取人民的意见,这样才能保证拆迁能够顺利的进行,那么厂房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一、拆迁补偿的标准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按照程序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的程序如何?为了防止购房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购房者最好了解清楚此时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商品房预售的程序: (一) 订立预...


·绝大部分人都会买房,其中有不少都会选择在房产开发商那儿购买商
      绝大部分人都会买房,其中有不少都会选择在房产开发商那儿购买商品房。人们在买房时要精挑细选,一步都不能大意。在开发商违约时要及时向开发商索要赔偿或者是要求退房。而从违约的具体情形来看,购房者什么时候可以向开发商要赔偿?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什么时候可以向开发商要...


·企业倒闭后厂房、物资等怎么处置?
      企业倒闭后厂房、物资等怎么处置? 一、企业倒闭后厂房、物资等的处置 企业破产处置财产前,应由破产清算组委托具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评估结果。 其中,涉及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涉及改变出让合同条件的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