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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情形一共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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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终止情形一共有几种《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二、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虽然具有相同之处,但二者在理论上仍存在不少区别。1、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既可溯及地产生合同如自始至终未发生一样,而合同终止没有溯及力。2、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履行、对价相抵等民法典确定的情形,合同解除适用范围法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等情况。3、二者产生的法律效力不同。合同关系得以终止,进产生向将来消灭的效力,法律没有强制要求恢复到合同没有履行的效果。但合同一旦解除,合同当事人不再负担合同,并且法律还要求恢复原状。4、消灭合同效力的类型不同。合同终止包括任意终止和非任意终止。其中,任意终止是没有法定或约定条件限制的终止。但合同解除必须基于一定原因和条件的限制。5、消灭合同效力的权利能否继承不同。合同终止其合同效力仅面向未来而消灭,因此即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债的转移,终止权也随之转移。合同解除权并不随着债的转移二转移,即合同解除权不能被新的权利人所继承。合同终止中有一种情形是合同解除,从这点上来看合同终止应该是包括了合同解除的,而二者之间主要也在五个方面存在差异。但合同被终止之后,引起的法律后果大概有三种,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就会随之消灭、合同双方又会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原来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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