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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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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一、集体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般来说,集体土地的转让只需要有集体和转让方同意即可,双方在签署合同的时候,需要明确地注意好相关的土地租用时间和地点,然后不要随意进行解约,具体需要在合同之中体现好相关的解约措施,以防到时出现法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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