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③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外,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二、怎样变更子女抚养权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①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②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③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抚养关系的变更也就是子女的抚养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这种变更,一般由当事人协商作出,如果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那么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无论如何抚养孩子还是应当以孩子的利益为核心,如果抚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利,那是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丈夫遗弃妻子是否构成犯罪
      夫妻之间相处难免会有一些磕磕绊绊,有时夫妻双方在吵架以后,丈夫会对妻子不理不睬。有些妻子此时会认为丈夫遗弃了自己,触犯了刑法中的遗弃罪。那么丈夫遗弃妻子是否就一定会构成犯罪?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丈夫遗弃妻子是否构成犯罪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


·老师体罚学生怎么处理 一、国家法律对于体罚有哪些
      老师体罚学生怎么处理 一、国家法律对于体罚有哪些明文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


·抚养费武汉的标准是多少
      一、抚养费武汉的标准是多少(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


·婚姻法离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现在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但是越来越多的人对家庭意识观念确越来越淡,离异家庭越来越多,由于其中涉及到离异时有未成年子女,所以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必须对未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那婚姻法离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离婚后子女扶养费负担的确定标准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


·离婚时女方可以提出什么赔偿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
      离婚时女方可以提出什么赔偿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


·签了离婚协议能不能反悔
       夫妻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此时必须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然后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该协议才会具有法律效力。但有的人会在签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反悔,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当事人签了离婚协议能不能反悔?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签了离婚协议能不能反悔 离婚协议书是对...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怎么办?起诉离婚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的,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迫使对方履行财产分割义务。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


·要怎么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对于不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和子女都至关重要。那么具体来说要怎么确定子女的抚养费...


·夫妻离婚后对方不探望孩子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对方不探望孩子怎么办?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该条法律中规定的“探望权”,又称探视权、会面交往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定期或不定期看望子...


·双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大部分的夫妻两人都是普通人,不具有军人的身份。但也有夫妻中一方是军人或双方是军人的情况。相信您都知道我国对军人婚姻是作出了更多保护的,在离婚手续上面可能与普通人离婚手续不同。那要是双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双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这种情况下,军人...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什么?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什么?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有无和好可能;小孩抚养权归哪方,抚养费的承担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主要看证据。最后可以通过请律师来为自己辩解。 一、起诉离婚怎么辩解 主要看对方的诉讼请求有哪些,其中主要围绕: 1、双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