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技术服务合同管理办法以及制度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技术服务合同管理办法以及制度 一、技术服务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加快科技发展,使本公司的技术合同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使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发明创造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维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务技术成果的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许可权、技术秘密和其他非专利技术)、技术开发(委托、合作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引进、技术消化、技术创新及技术产品销售等技术合同(或契约或协议)。
  3、职责与权限 本公司技术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中心。
  4、技术合同的类型
  (1)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
  (3)技术服务合同;
  (4)技术咨询合同
  (5)技术服务合同等等。
  (6)上述各类技术合同的定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技术合同的管理 技术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本着“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技术合同一经生效,应严格履行合同。 技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原则上应采用相对应的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格式文本。
  合同项目负责人到行政中心领取统一合同表格,提出技术合同文本。我方合同项目负责人与对方共同协商,写出合同书初稿,经对方同意后,项目负责人填写(技术合同审批单》,并同时提供转让的可行性、咨询服务的准确性、实施的可能性等进行相应的可行性论证材料,由知识产权管理小组和主管领导人审查通过后方可签定合同。
  技术合同经当事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有效公章后生效;对方为自然人的,由该自然人签字并注明其身份证号码、住所地等方可生效。在合同书中,由合同项目负责人作为我方“委托代理人”签字,使用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处加盖法人名章。无本公司书面授权,本公司其它盖章一律无效。 所签订合同应根据有关规定报行政中心备案。
  合同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合同项目负责人若遇出国、培训、病休等特殊情况而可能影响合同进度的,合同项目负责人应安排合适人选负责继续履行合同,并写出书面报告经所在部门批准,报行政中心备案。
  6、技术合同条款
  订立技术合同,应明确下列主要条款:
  (1) 项目名称;
  (2)合同主体:一方必须是本公司;
  (3) 项目内容、范围、技术要求;
  (4)技术信息和资料,要求提交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 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6)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8)技术成果所有权的界定、归属和分享比例;
  (9)承担风险责任的界定;
  (10)项目验收的技术标准、方式;
  (11)技术使用费或报酬的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12)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13)后续技术改进的提供、技术所有权归属的份额、经费来源;
  (14)争议的解决办法、方式;
  (15)名词和术语等的界定、解释;
  (16)合同的有效期。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技术服务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知识,所有有关技术服务的合同,都必须要接受相关的合同管理,这样的管理,能够让法律更好的保护签署双方利益,进行友好以及合法的交易。


·合同评审管理程序范本?
      合同评审管理程序范本?包括哪些步骤? 一、合同评审管理程序范本? 1、目的 为使公司接到新合同、新订单时能满足客户的需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接到所有合同和订单的管理。 3、职责 市场部草签合同、订单后提出合同评审要求。 副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和订单进...


·情势变更制度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会带来怎样的法律效果?
      一、情势变更制度的适用条件 1、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一,这种重大变化是一种客观情况,要达到足以动摇合同基础的程度。哪些客观情况能称为该“重大变化”,要根据客观情况本身及其对合同基础的影响等进行具体判断。第二,这种重大变化应发生在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完毕前的期...


·对方签订合同后违约,违约金怎么算?
      对方签订合同后违约,违约金怎么算?一、双方在合同中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 ?只要一方不主张过低或过高,则依合同约定办。但应注意的问题是,如已经主张增加违约金后,又提出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在选择增加违约金和主张违约金+实际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之间,要进行权衡,何种主张更为有...


·无名合同发生纠纷注意哪些问题,怎么解决?
      无名合同发生纠纷注意哪些问题,怎么解决? 一、无名合同发生纠纷注意哪些问题? 1、合同纠纷找哪个法院起诉 合同纠纷双方可以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为了方便合同纠纷的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约定打官司的法院,但只限于在与合同有关联的地方的法院起诉,即被告住所地...


·合同抗辩权的前提区别有哪些?
      抗辩权是抵抗债权人,或者对方当事人要求自己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一般是与请求权一起出现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三种不同的抗辩权,这些抗辩权不仅是名称不同,行驶抗辩权的前提也是不一样的,具体来说,这些合同抗辩权的前提区别有哪些? 一、合同中的三大抗辩权的前提 在合同履行中,...


·集体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集体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集体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在订立集体合同之后,我们首先要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审批。那么,关于集体合同生效时间,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集体合同的协商与签订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一、集体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根...


·合同到期还用辞职么?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同是当事人或双方设立的一种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受到法律的保护。进入工作单位是会和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当合同到期时,如果不想续约离开时要交辞职信吗?现在就带您来了解一下合同到期还用辞职么? 一、合同到期还用辞职么 “辞职”与“合同到期”是有区别的。 辞职是指在合同没有到期...


·商业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商业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一、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


·赔偿金和补偿金是一样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赔偿金和补偿金是一样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


·合同终止需要给代通知金
      合同终止需要给代通知金 合同到期不续约的,不需付代通知金。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是指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


·签订实习合同注意事项有几种
      签订实习合同注意事项有几种 1、实习期内工作时间的约定。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应约定相应的加班时间和报酬。 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虽然实习期内实习生的报酬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但实习生与单位可以约定一定的报酬或者补助,并且最好是明确约定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