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合同到期被辞退有没有补偿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员工合同到期被辞退有没有补偿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无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而要是不续签的话,则双方的劳动关系也就会终止。在不续签的情况下,要是因为职工自身原因,比如要跳槽等,而拒绝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那此时单位可以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在办公室厕所摔伤算不算工伤?
      在办公室厕所摔伤算不算工伤?工作时间,工作中上厕所摔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工作中上厕所摔伤,虽然上厕所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无关,但这是人的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要,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可以视为“因为工作原因”摔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 我们知道,装饰装修工程一般是给房子装修之类的,在生活中我们也都会遇到,比如说给房子装修,我们肯定希望施工方能够把质量做好,如果质量问题不能够解决,那就很容易出现工程质量事故,那么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技术...


·应该如何界定加班与值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
      应该如何界定加班与值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


·劳动法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有哪些?
      辞退员工的补偿规定主要在《劳动合同法》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


·劳动合同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我们可以知道劳动合同可以约束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在权益被侵害的时候不会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包含两层意思。 一是劳动合同应当依法订...


·用人单位招收童工要怎么处罚
      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有关于童工的规定,而这一般都是对童工作出保护的。在我国,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童工,对于童工是严禁用人单位招用的。而要是发现单位违法招收童工的话,则就会对单位作出处罚,那此时应该怎么处罚单位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


·智能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怎么写?
      智能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怎么写?在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报验单以后,应当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因此,质量评估报告十分重要。那么,智能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怎么写?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智能化工程质量评估...


·库里童工合同期满后该怎么续签?
      库里童工合同期满后该怎么续签? 一、劳动合同续签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 2、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


·超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怎么办
      法律中规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最长的时间是一年,也就是说要是超过了一年的认定时间,那之后认定部门就不会受理申请了。这对于劳动者来讲是很不利的,那究竟现实中超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超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怎么办 先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会...


·一、聘用制书记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聘用制书记员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若要辞职,需要依《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前30天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的。辞职的流程是:1、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


·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就是劳动关系,而对于这种关系,法律中也是作出了多种分类的。那么到底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 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