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头部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国家头部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5.1 颅脑、脊髓
  
  5.1.1 重伤一级
  
  a植物生存状态。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1.2 重伤二级
  
  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
  
  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e)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f)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g)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h)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i)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j)外伤性脑脓肿。
  
  k)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l)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m)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n)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o)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p)外伤性尿崩症。
  
  q)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r)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
  
  5.1.3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1.4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5.1.5 轻微伤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b)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就是国家头部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的全部内容。从上文中可以看出对头部进行鉴定时分为两种标准,而不同的标准也会得出头部损伤程度的不同结果。一般情况下头部十级工伤属于比较轻的工伤,所以在治疗后不会对工人日后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相应地单位的赔偿标准也会相应的降低。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公示才有效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


·工程质量事故类型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类型有哪些? 由于工程质量事故而带来的一系列安全隐患问题,正在成为国家和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不符合操作规范或者合同规定标准的工程所带来的危害是无穷的,它会导致工程不合格需要重新加固、多次返修、甚至出现报废等一系列的情况,当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5000以上时,就可以定性...


·工程质保金退回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退回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工程建设完工以后,建筑单位会在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一部分用作工程质量的保证金,这一部分资金是在工程的缺陷期内使用的,如果缺陷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那么建设单位就可以拿工程质保金用来维修,从而保障工程的质量问题,而没有工程质保金和剩下的工程质...


·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女性三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单位不能因劳动合同期满、裁员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但不代表女职工在三期内可以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果是严重违纪,单位可以解除。请结合《劳动合同法》39、40、41、42条综合理解,尤其是42条的第一...


·试用期工资法定节假加班怎么算加班费
      试用期工资法定节假加班怎么算加班费?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那些人哪些人可以聘请离婚法律援助律师
      那些人哪些人可以聘请离婚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无力支付服务费的人的最基本的法律权益,所以没办法满足所有人的所有法律诉求,只能针对部分人群的部分案件代为处理,离婚案件属于法律援助的一部分,但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获得离婚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离婚法律援助...


·解聘赔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作为一家企业,不管是上市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会遇到需要解聘员工的情况,有可能是企业需要重组,有可能是员工不适合本企业,又或者是其他某种原因。不顾那是什么原因,我们都需要知道,只要发生解聘,就必须有解聘赔偿。今天,我们就在网上收集了一些关于解聘赔偿的相关知识。 一、 新劳动法解聘...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人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人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一、单位犯罪直接负责人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


·一、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


·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的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
      农民工作为用工领域中的弱势群体,经常面临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事情。《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法律,对于保障农民工权益有非常大的作用。那么如何加大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的保护力度?下面我们通过整理的这篇问题和您探讨一下。 一、农民工权益保护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1、...


·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地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了意外,第一时间就是送到医院去救治,之后就是商定赔偿等细则,但是在申请赔偿之前,最好是去做一下工伤鉴定,那么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地之间存在什么关系呢?您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地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工伤职工应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