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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对照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新公布的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有五大亮点。

  

  亮点一:工作内容、地点拒绝笼统概括,社会保险成必备条款



  

  与以往版本的劳动合同比较,新合同对劳资双方的基本情况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针对目前一些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与用人单位登记的住所不一致,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与实际岗位不一致,一旦出现劳资纠纷维权困难的现状,新合同不仅要求登记劳资双方的住所、姓名等基本情况,提供劳动者的就业登记证号码、社会保险号码以及联系方式,还要求用人单位注明劳动合同履行地、工作的具体内容。



  

  为了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意识,新合同文本将社会保险列为必备条款,合同除了要求提供劳动者的社会(养老)保险代码外,还在具体合同条款中要求用人单位每年必须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保缴费情况,并为劳动者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



  

  亮点二:计件工资标准必须九成以上员工能完成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权益的集中体现,新合同对劳动报酬作了更为细致的规定。明确区分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和其他形式。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严格约定,企业设置的计件工资标准必须保证有90%的员工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能完成。



  

  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也写进了新合同。规定劳资双方可依法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劳动者工资。



  

  亮点三:首次明确资方应为劳动者提供带薪休假



  

  劳动合同法更加强调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严控加班加点。对小时工作制和三班制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都作了具体规定。同时规定,企业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同意,无论实行何种工作,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值得一提的是,新合同首次明确资方应依法为劳动者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可由劳资双方协商决定。



  

  亮点四:试用期工资单列以便维权



  

  考虑到劳动争议中,试用期的侵权行为较多,新合同首次要求资方明确试用期时间和具体工资标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而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或者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亮点五:取消违约责任,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条款



  

  以往的劳动合同对劳资双方无论哪一方违反规定造成合同终止的,责任方都要向另一方承担经济责任。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责任条款,新合同取消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规定只有劳动者在涉及资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资方对劳动者进行专业及时培训,并要求劳动者履行服务期的,劳资双方才能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


·职工无照或者无证驾驶车辆在上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死亡的,应否认定为工伤?
      第一种意见认为:赵某存生前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对该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赵某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与驾驶另一机动车的王中生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但对赵某存因无照驾驶无照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如何区分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和见习期
      一、试用期和见习期的相同点:

  1、两者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刚刚建立劳动关系时使用的,是一个考察期、适应期。

  2、两者都有一定的期限,且都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以内。

  3、两者规定的劳动者待遇福利一般都低于...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该如何应对?
      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的共同合意。如果有一方不愿意,合同也就难以签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
      我国目前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包括:

    1、《劳动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试用期辞退员工,如何界定录用条件?
      《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实践中,一些企业对试用期的员工不满意,但因为在招聘时没有制定明确的录用条件而无法解除劳动合同,使试用期这一法律保护措施对企业失去了作用。某公司...


·未用真实身份信息就业的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损失依法由谁来承担?
      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基本养老保险发生争议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纠纷。是指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劳动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因劳动者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用人单位补办基本养老保险手续、补缴社会保险费,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社会保险纠纷。二是基本养...


·未达到试用期法定最高限,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规定,用人单位将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可以一次...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抵押性钱款的行为是否有效?
      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之后,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这使得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等财物的行为被当然...


·劳动者辞职后应否返还用人单位财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


·双方已经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合同,第二次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在关于劳动合同法新闻发布会上对此问题进行了说明,与第一种意见一致:“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规定的情形,这两条规定的情形就是劳动者没有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没有患病、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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