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0%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两个孩子离婚后归谁抚养?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无论家里面的孩子有几个,如果夫妻离婚的时候这些孩子都尚未成年的话,则必须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不能因为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就影响到对子女的抚养。但现在有部分家庭有两个子女,那此时两个孩子离婚后归谁抚养才好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两个孩子离婚后归谁抚养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抚养,对方需要给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原则上:双方分别抚养一个时,互相不需要给抚养费;如果都是一方抚养,另一方需要每月给抚养费,原则是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小孩上学生活需要来定的,一般不超50%月工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调高,但一般不超过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第八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第九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抵子女抚养费。第十四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其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如果离婚夫妻可以协商处理这方面的问题,那么此时可以约定由一方来抚养两个子女,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但要是在这方面产生了争议而起诉到法院的话,则原则上来看会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
  
  
  


·协议离婚不成有什么原因
      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会选择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那通常情况下,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若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不成有什么原因 1、 一方确实深爱另一方,不愿离婚;2、出于对孩子成长考...


·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制定法律是为了规范公民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也是为了惩治犯罪分子。但是如果对当事人造成了误判以及因为误判使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人身安全受到损失时,同样也是需要赔偿被误判的人或单位的损失的。那么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是怎样规定的呢? 一、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是怎样...


·离婚公房的分割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
      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


·女方有精神病想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配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制进程也在加快,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特别是在离婚案件里面,因为夫妻关系涉及到很多夫妻双方的利益,如果夫妻双方一方有精神病是可以申请离婚的,那么女方有精神病想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精神病患者离婚 精神病患者...


·婚前购房,婚后加名,离婚时如何分割?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


·夫妻之间代位权存不存在?
      夫妻之间代位权存不存在? 一、什么是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财产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财产、抚养和遗产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些权利义务源于夫妻的人身关系,是夫妻人身关系的直接后果。 二.夫妻间财产权利的行使 (一)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实行婚后夫妻财产共有制(...


·几年没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般来说,双方会离婚协议书中将抚养费支付金额及方式写清楚,诉讼离婚的,判决书中也应该也有关于抚养费的规定。而现实生活中,有些父母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抚养费的支付,拒绝承担自己的责任。那么几年没给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结合有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几年没给抚养费怎么办? 《民法...


·离婚时,什么情况下少分、不分财产?
      1、关于隐匿夫妻公同财产的法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同时,法院还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共同财产范围:...


·离婚调解书抚养费可以要求增加吗?
      我们知道离婚是可以双方私下调解有或者法院诉讼离婚的,离婚就会有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对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法院会有判断,国家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那么离婚调解书抚养费可以要求增加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调解书抚养费可以要求增加吗? 根...


·夫妻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钱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不仅仅包括了实际照顾子女的生活起居,支付子女抚养费其实也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而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计算抚养费也是很重要的一点。那么夫妻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钱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成年未婚子女有份吗?
      根据社会调查显示,中国近年来各地的离婚率都逐渐走高,离婚现象不仅在年轻人中屡见不鲜,在40到50岁阶段的中年人之中,也不再是什么新鲜事。而对于中年夫妻,到了他们这个年龄,已经有一定的财富积累,子女也基本成年甚至是结婚。他们在离婚时,必然面临更多夫妻间的财产分割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