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转包申请书是否需要提交?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土地转包申请书是否需要提交?
  
  土地转包是不需要提交申请书的,只需要经过土地所有者的同意,再次签订土地转包协议就可以。
  
  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
  
  在承包方与第三者确定转包关系后,承包方与发包方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转包不是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只是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为了鼓励土地集中,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转包是政策允许的,法律上也受到保护。
  
  二、转包合同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2、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转包(出租)价款
  
  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4、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
  
  5、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6、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8、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9、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通过我们的介绍以后您能够看出,土地转包申请书根本就是可有可无的,因为土地转包的这种事情不需要向政府申请,如果想要转包的话,各方可以和土地所有者当事人协商,如果土地所有者人同意了,那么各方在签订相应的书面合同就可以,所以针对土地转包交易的相关合同才是最重要的,也没有必要向土地所有者人提交土地转包的申请书。
  
  


·未买交强险应该怎么赔偿多少?
      买车的时候就会被卖车方以及登记车辆信息的有关部门告知必须缴纳车辆的交强险,但是也总有人认为自己的车技是不需要用交强险来保障的就没有按照规定购买这个保险,但在现实中没有交交强险而发生事故的人也非常的多,那么,未买交强险应该怎么赔偿多少? 一、未买交强险应该怎么赔偿多少? 为了切实保...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是什么?
      出现交通事故后,需要立刻向交警部门报案,并等待交警前来处理,而处理的核心内容就是责任的认定。虽然,责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但是基本的判定原则标准还是有的。并且不同的地区,交通具体细则上会有一点不同,在此的我们为您介绍北京市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供您参考。 责任确定的细...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理赔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理赔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所以,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保险公司是需要理赔的。 二、交通事故伤残保险理赔程序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


·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办理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共同完成的,首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立案侦查,通过多种手段查清犯罪事实,锁定犯罪嫌疑人。等证据确凿后,公安机关就会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由其发起公诉。那么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


·一、车祸骨折一般赔偿几个月的误工费?
      一、车祸骨折一般赔偿几个月的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搁误工作致使受害人减少了收入,因此要求致害人支付该费用,那么,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计算? 误工费是按照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


·一、交通事故死亡后子女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交通事故死亡后子女误工费怎么计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


·一、新交规的酒驾标准是什么?
      一、新交规的酒驾标准是什么?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我国的交通法规当中,对于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候的处理流程
      我国的交通法规当中,对于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候的处理流程是有着相关规定的。实际上新交通法规当中不仅对交警部门有要求,对于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对肇事司机也是有要求的,不论如何司机都应该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处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交通法规新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是什么?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车辆越来越多,对于交通的需求越来越大,道路愈加拥挤,出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交通事故愈加频发。这就需要您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用以应对突发事件,下面为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


·撞车后误工费如何赔偿
      撞车后误工费如何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一、交通事故逃逸最低处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逃逸最低处罚是什么?交通事故逃逸最低处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