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离职申请后如何进行处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现在生活当中很多人都是因为用人单位一直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而离职。毕竟劳动者现在劳动就是为了工资,如果不给工资的话,自然是不想再用人单位继续工作下去了,也就是会去申请离职。很多人都想要知道拖欠工资离职申请后如何进行处理?下面为您介绍。
一、对于拖欠工资问题在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有: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如果是无故超过双方约定或单方决定的日期支付工资的,或者没有超过规定的日期但是未足额支付工资的,都属于拖欠工资,违反了上述劳动法规的规定。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四条规定:《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刑法修正案八》在侵犯财产类犯罪中增加了一个新罪名——恶意欠薪罪。《刑法修正案八》四十一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拖欠工资的出处有很多,但其中重要的是《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其中:
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六)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劳动保障部门要重点监控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强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所有建设单位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报告。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各地方、各单位都要继续加大工资清欠力度,并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七)合理确定和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相关岗位劳动定额的行业参考标准。用人单位不得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不得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延长工时和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农民工和其他职工要实行同工同酬。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制定、调整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指导监督。各地要科学确定工资指导线,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需要明确的是我国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力度还是十分强大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拖欠工资离职之后,用人单位还需要将拖欠的工资返还给劳动者,并且还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联系区别
在工作环境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依旧是劳动者。针对于此,我国有相关法律劳动法规定,极大的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害,此法是偏向于劳动者的。谈到劳动法,随之容易被提及的就是社会保障法,其保障对象依旧是人民群众,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呢?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联系区别。
...
·跨地区劳务派遣工的社保应该按哪里的标准买
跨地区劳务派遣工的社保应该按哪里的标准买 一、跨地区劳务派遣工的社保应该按哪里的标准买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以及第十九条的规定:
(一)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
·一、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这个集体合同生效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这一规定明确了集体合同生效的程序。二、集体合同生效的程序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
·没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后果
要先看合同规定。劳动者按照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没有经过专项培训,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
·建筑工程质量主要分类有哪些?
1.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施工准备控制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施工过程控制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
·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是什么?
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什么
实践中,既可以是由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当然也允许受伤职工及其家属提出申请。但对于不同的主体,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应当要注意的地方也不一样。那其中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什么
1、要注意时效问题。
《...
·鞍山市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鞍山市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1、医疗费
根据住院期间医院开具正式票据为准,包括二次手术费、复查复诊的费用,以住院病历,出院证或是出院记录、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相佐证的。
二、【1-4级工伤】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
·工作后,公司会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大家每个月都会缴纳一定的金
工作后,公司会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您每个月都会缴纳一定的金额。但因为我们平日对相关领域涉及不多,所以会存有很多疑问。那么在武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样的,缴纳的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何。下面的我们将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武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比例20%,个人承担比例8...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指工作日吗?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指工作日吗?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指工作日吗?
3天是指自然日历数。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3天停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天不是工作日,是指按公历计算的自然日历数。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条,民法...
·收童工的惩罚都是有哪些?
未成年人的身心的发展一般是需要受到保护的,如果是过早的进入社会参加工作,是不利于他们的发展的。我们的法律规定,不满16岁的,就是童工。为此,我们出台了关于收童工的惩罚的法律法规,在进行惩罚的时候,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一、15学徒岁算不算童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