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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规定的彩礼钱一般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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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彩礼规定的彩礼钱一般是多少?
  
  目前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关于结婚彩礼的相关规定,彩礼是民间习俗,因此具体的数额应该由双方协商进行确定。但是如果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或者双方并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退回彩礼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包办婚姻和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婚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
  
  二、法律规定
  
  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明确规定显然是基于我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彩礼习俗的现状,是一种务实性的司法妥协。
  
  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结婚彩礼需要返还的几种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解释虽然没有概括应当返还彩礼的所有情形,但在法律上肯定了在一定条件下,收受的彩礼应当返还。 
  
  有一条是值得注意的,如果领了结婚证,没有在一起生活的,可以退一起生活了的,就算共同财产,可以分财产的方式分。 没领结婚证的当然可以要。
  
  订立婚约是结婚的一个阶段,但不认为婚约是一种契约之债,所以当一方不履行婚约时,另一方不得提起履行婚约之诉,也不得追究违约责任。所以不能已耽误了对方青春之类的借口提出索赔。
  
  彩礼钱一般是由男方支付的,至于给多少,根据当地习俗确定,也可由双方父母自信协商确定。彩礼钱也俗称嫁妆,对于男方父母双亡的情形,一般不需要支付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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