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凤凰镇、桥巩乡、迁江镇、城厢镇、良江镇、城东街道办、河西街道办、城北街道办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430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11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028元/亩到16112元/亩之间。
  
  七洞乡、良塘乡、平阳镇、大湾乡、正龙乡、高安乡、蒙村镇、石陵镇、陶邓乡、小平阳镇、三五乡、五山乡、南泗乡、寺山乡、石牙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2343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397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849元/亩到15397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在这里我们给您介绍具体的来宾征地补偿的政策。然后还有一些通用的全国征地补偿费用的项目,比如说地上的附着物以及安置人员的费用。还需要提醒您注意政府征收土地的时候应当有合法的项目。
  
  


·征收者没有见到征地批文,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
      征收者没有见到征地批文,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 一、征收者没有见到征地批文,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 没征地批文是征地合法性的证明文件,没有批文是不能征收土地的,所以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拒绝征地拆迁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合同履行地不同该向哪地法院起诉
      合同履行地不同该向哪地法院起诉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发生异地的购销、租赁、劳务输出等关系不可避免。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意愿订立合同,但如果双方产生了意见分歧或纠纷,合同履行地不同该向哪地法院起诉呢?为您解答。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在合同法中,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无论是哪,都是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并不是一直能拥有这个权利的,比如拥有人生病而死,或者自动退出此权利,那么就需要有一个人来继承该权利,法律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有些是部分继承,有些是全部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对于家...


·土地法对温室大棚的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法对温室大棚的规定是怎样的?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耕地上建大棚,不算变更土地用途,而且不算是非法占地,但是要经过农业部门的审批才可以。2、建造温室大棚需要的审批手续(1)申请表在进行温室大棚的建造之前,-定要...


·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农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就是将农用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组织保留承包权。要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就需要转让的双方签订一份协议保障双方的基本利益。那么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呢?下面我们是我们为您做出的协议模板和注意事项,可供您参考。 农用土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使用权度20年是怎么回事?
      农村土地使用权度20年是怎么回事? 我国采取的土地使用权有期限的制度,决定了土地使用权是有限期使用的特点。因为大部分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使用权都支付了相应的对价,所以很多人都在担心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法律目前又未明确规定。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度20年是怎么回事?下面,就让我...


·企业征地手续有哪些?有哪些注意事项
      企业征地手续有哪些?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企业征地的手续 (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二)确认该农...


·河北保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河北保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最近几年,河北省加大了城镇化建设力度,不少地方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都征用到了一些农村土地。这期间对于被征地农民来说,当然是希望能够多拿些征地补偿款。即便是在河北省内,各个城市的征地补偿标准都有所不同。那么河北保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


·重庆市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是如何规定的
      重庆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a、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一类地区(中心城区:1062平方公里以内)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6000平方公里至5473平方公里以内)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是什么?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是什么?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是我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一个通知,但是这一通知的具体内容我们却不是很了解。今天我们带您了解的就是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是什么,全文中规定了哪些方面的要求,具体要求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 一、企业改制土地资...


·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细则
      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细则 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征地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