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另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后另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二、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既然父母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是可以的,并且是有条件的,那么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到底是什么呢?从法律角度来说,不给抚养费其实就是免除支付抚养费。至于如何免除抚养费,其实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夫妻协商解决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二)向法院起诉解决但是,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那么法院会怎判决呢?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呢?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需要提醒的是,不给抚养费免除的是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没有免除抚养义务。父母如果有能力抚养子女,就应当积极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是协议约定的话,则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抚养费。但如果本身就是由法官作出判决的,则可以拿着法院的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要学会区分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处理。
  
  
  


·离婚可以不要抚养费么
      离婚可以不要抚养费么 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需要出抚养费的,但是夫妻双方协商同意一方不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一、夫妻分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分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


·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来讲,日后要是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只不过想要对抚养权做出变更,就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可以。那到底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因家庭矛盾精神病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吗
      因家庭矛盾精神病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吗?和精神病人不能协议离婚,由于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也就不能通过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民法典》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出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是比较多的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出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这个时候要是双方无法协商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话,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官在对案件作出审理的时候,自然首先实要依法,其次就是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作出判决。其中哪一方条件更有利的话,自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要大一些。那通常争夺女儿抚养权...


·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如果父或母一方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话,就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这个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呢,这就要了解清楚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了。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衡量子女抚养费的具体因素包...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


·重婚婚姻无效纠纷判决结果出来还能上诉吗?
      重婚婚姻无效纠纷判决结果出来还能上诉吗?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


·只办酒席不领证能算结婚吗
      只办酒席不领证能算结婚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


·一、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一、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


·起诉抚养费是在男方老家起诉吗?
      在大部分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都到了女方手中,男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男方拒绝支付,协商不成的话,女方可以提出起诉,要求法院介入处理。提请民事诉讼,首先得确定好管辖法院,那么起诉抚养费是在男方老家起诉吗?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起诉抚养费是在男方老家起诉吗?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