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入股合作合同书范本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入股合作合同书范本
  
  一、入股合作合同书范本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范文为:
  
  入股合作合同书范本 ?
  
  甲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 (以下简称“ ? ”)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2、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3、甲方以风险投资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公司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整,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整,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以负责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作为出资资本,占出资总额的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公司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甲方 ,乙方 。
  
  4、 ?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_________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 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另每月付予乙方作为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人工资作为酬劳。工资金额由双方商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___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入股合作前,应当对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等问题协商一致,再签订入股合作合同书,通过上文的入股合作合同书范本可知,入股合作合同书应当包含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投资的转让等重要条款,来规范双方的行为。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为什么? 一、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定金合同具有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


·合同形式有哪些 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的订立有具体的形式,而这点也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格外注意的。而现实中,其实很多时候当事人签订合同都是采用的书面形式,不过这并不代表只能通过这种方式签订合同。那除此之外,合同形式有哪些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形式有哪些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


·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
      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并不是所有的合同在签订之后就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那么就是当然无效的。那在合同在无效之后将在就一定要返还财产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司法实践,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合同后,原...


·如何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
      如何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有着其强大的法律约束力,但是关于这种约束力是否执行,合同的有效性,是其的充要条件。那么遇到无效合同我们又该如何追究赔偿责任呢?下面请听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怎么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 第一,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所谓订约当事人是指实际订约合同的人,在合同成立以后,这些主体将成为合同的主体。订约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合伙等)。无论订约当事人的形态如何,合同必...


·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分别是什么
      一、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


·维保合同单方毁约应该怎么办
      维保合同单方毁约应该怎么办合同期内如一方严重违约,对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须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未按合同履行,责任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二、合同违约责任形式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


·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在生活中经常发生,屡见不鲜,很多人都会把两者混为一谈,虽然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但也有很大的区别。下面,我们将为你讲解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以帮助你对两者进行更好的区分。 一、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


·怎样解决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
      怎样解决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在买卖合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当然为避免纠纷的产生,当事人也要有意识的避免纠纷的发生。而要是不幸产生纠纷的话,当事人就要知道该怎么解决买卖合同纠纷。下面,我们就来为您提供解决的办法。 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


·判决不解除合同案例分析
      判决不解除合同案例分析 一、案例回顾 我国《民法典》为了防止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在相对人违约以后,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特别在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中对催告义务做了的规定。但是,这一规定经常被很多当事人忽略,所以往往在他们认为稳操胜券时,结果却输了官司。 2009年9月1日,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