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并购重组原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公司并购重组原理 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意义
  1、目前我国经济处于一个全球化下的转轨中的新兴市场经济,这一历史时期的特色决定了并购重组在我国有着巨大的意义和价值。在市场上,投资人通过发现被低估价值的企业并进行收购以及诸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进行主营业务调整,都会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改善产业结构。
  2、通过并购重组,有利于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竞争力。我国的资本市场将为我国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顺利实现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发挥积极作用。目前,上市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兼并、收购等商业行为进行强强联合,实现大的产业整合的趋势已经初步显现。
  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能够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先进生产力;通过并购重组,可以发展控制权市场、改善公司法人治理。鉴于并购重组对国民经济和证券市场的巨大意义,证监会将努力推动这一市场的发展。
   二、公司并购重组原理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推动切实可行的办法来积极鼓励外资进入我国资本市场,并在积极着手制定外商收购境内上市公司股权的工作程序和有关的信息披露规则。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收购重组上市公司将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将进一步提升我国上市公司质量。
  在证券市场里,一个公司IPO上市后,或迟或早都会面临着对存量资产通过并购重组来进行第二次资源优化配置的需要,并购重组是证券市场里最能体现其市场效率和最具有创新活力的一环。目前全球范围内每年公司并购重组市场交易额高达三万多亿美元,涉及交易数目达三万次之多。如此巨大的市场、如此频繁的交易,凸现了并购重组的重要性。
  在过去的30年里,世界各国经济和金融学家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其核心问题之一就是并购重组的意义,即并购重组是否能够为上市公司创造价值?对这一问题的回答直接影响监管和立法的价值取向。对这一问题争论很多,国内学者也开始在作研究。目前我国经济处于一个经济全球化下的转轨中的新兴市场经济,这一历史时期的特色决定了并购重组在我国有着巨大的意义和价值,具体说来:
   1、我国经济仍处于转轨时期,属于新兴市场国家。与诸多成熟市场相比,转轨中的新兴市场国家里,公司在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长期稳定经营、严谨的财务管理、长期性的研发力量、产品的更新换代、持续增长等方面,往往不够理想。公司上市后,经营出现过失或者需要战略性调整,借助并购重组来调整产权和产业结构的空间很大。因此,在我国市场上,投资人通过发现被低估价值的企业并进行收购以及诸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进行主营业务调整,这些都会起到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改善我国产业的结构的作用。新兴市场中,如果经济搞得好,增长速度会比较快,上市公司能分享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
   2、随着我国加入WTO、日益融入世界经济,全球经济的结构性大调整和产业转移将导致我国现有的经济模式和产业结构产生重大的变革。现阶段的全球经济与二、三十年相比,很不一样,一方面经济高速增长,另一方面高新技术飞速发展,这势必造成经济的结构调整,也就意味着有一批行业、一批企业会衰落下去,而另一批行业、企业会兴旺起来。通过并购重组,我国的资本市场将为我国更好的融入国际经济,顺利实现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发挥积极作用。
  以上就是公司并购重组原理,并购重组,意味着新企业、新体制的诞生,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降低企业失败带来的损失。这在国内,以至于整个国际,并购重组上市公司越趋普遍,这正是经济发展的体现。而且,并购重组能充分发挥资源合理配置,改善公司运营体系,对国家经济来说,具有重大意义。


·公司与公司之间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公司与公司之间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是多少?一方公司与另一方公司存在商务上的往来合作,都要签订合同。合同不仅证明了双方公司合作的友好之心,还对公司内部的商业秘密,以及财务往来都有了可靠的保障。那么,公司与公司之间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是多少?下文是关于公司违约金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小公司股东怎么除名
      股东不存在除名的说法,只能采取购买这位股东的全部股份,以达到他退出股东的目的。股东的股东资格是不能“开除”的,公司章程中可以对一些不负责人的股东进行一些约束。法律规定《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


·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 在这个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时代,开公司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是很多人对于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其实并不清楚,对它的流程也不是很明白。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注册公司其实很简单,需要的条件也不是很难,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公司法中的公司指的是什么?
      公司法中的公司指的是什么? 一、公司法中的公司指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指的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1、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2、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


·外商独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政策是什么?
      外商独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政策是什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外国经济组织及企业在我国设立公司的越来越多,这对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有利有弊,一方面加快了经济的发展,市场的调控,另一方面也需要更多的制度规定和管理,才能保证企业间的有效运用。下面就为您讲述外商独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


·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主要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主要包括哪些 一、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主要包括哪些? 1、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但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 2、 公司分立、合并或变更公司形式(如非股份变股份,内资变中外合资等); 3、 公司解散和注销; 4、 公司章程修改。 以上特...


·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合同能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


·一、公司的遗嘱公证去那里办?
      一、公司的遗嘱公证去那里办?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二、 遗嘱方式立遗嘱需要不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其中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


·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操作程序是什么?
      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操作程序是什么? 法律中设定法人的概念是为了把公司拟人化而更好地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而公司作为法人也可以因此而享受到许多法律上的权利。上市公司破产或者欠债时就会将最富有价值的法人股票进行拍卖,那么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操作程序是什么呢? 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操作...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条件是什么?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条件是什么 基金作为近年来一大新兴的理财方式,逐渐成为了众多投资人士的选择,基金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规模和数量渐渐壮大起来。正如其他公司一样,基金公司也应该设有法人。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法人和高管是一样的,需要有从业经验和业务能力,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那么基金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