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交通肇事罪有哪些行为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说到交通肇事罪,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在交通肇事中,其实只要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就有可能演变为交通肇事罪,此时需要承担的责任就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一般构成交通肇事罪有哪些行为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要满足下列条件: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不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刑法修正案八在交通肇事罪后增设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为危险犯,不需要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罪。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2、交通肇事罪中的交通肇事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构成交通肇事罪中的交通肇事行为,主观上需基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二、构成交通肇事罪有哪些行为
  
  1、发生重大事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以上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肇事与交通肇事罪,虽然存在一定的关联,但并不代表只要出现了交通肇事,就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同时看是否符合了法律方面的立案规定才行。至于构成交通肇事罪有哪些行为,上文中我们已经就这个问题作出了介绍,希望能够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职工坐电动车受伤不算工伤吗?
      职工坐电动车受伤不算工伤吗 一、职工坐电动车受伤不算工伤吗? 电动车受伤的不算工伤,因为坐电动车属于违法搭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


·一、交通事故导致嗅觉丧失能评上残么?
      一、交通事故导致嗅觉丧失能评上残么?1、交通事故导致嗅觉丧失一般都是可以评上残的,一般情况下,嗅觉完全丧失属十级伤残。2、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


·一、交通事故混合过错的赔偿责任是分为几种?
      一、交通事故混合过错的赔偿责任是分为几种?交通事故中的混合过错责任,分为三种,即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这三种责任,是按照加害人和受害人对于造成损害各自的不同责任划分的。双方当事人都应当为自己的责任承担损失。对于不完全属于自己的责任致受害人损害,如果责令加害人全部承担责任,...


·骑摩托车醉驾有照无照性质一样不?
      骑摩托车醉驾有照无照性质一样不? 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


·事业编制醉酒驾车会被开除公职么
      事业编制醉酒驾车会被开除公职么 我国对于国家公职人员的审核是比较严格的,除了国家公职人员以外,我国的事业编制人员也是属于国家单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毕竟是和普通的劳动者是不一样的。如果醉驾的话,可以说就i有了刑事犯罪的记录,肯定是很不好的影响。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事业编制...


·在高速倒车逆行扣几分?
      在高速倒车逆行扣几分? 一、在高速倒车逆行扣几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不仅要被罚款200元,还会一次记满12分。这就意味着,违法驾驶人必须参加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安全知识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小车...


·开发商交房陷阱有哪些
      我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肯定是会涉及到开发商交房这一环节的,经过了购房者的验收之后,才算完成交房手续。而在这个过程中也会存在一些交房陷阱。那么常见的开发商交房陷阱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开发商交房陷阱有哪些 开发商在交房时容易出现问题,看看都有哪些陷...


·一、交通事故赔偿提交的资料?
      一、交通事故赔偿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单、银行账户、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赔偿凭证、如果涉及人伤的需要病例、医疗发票、伤者身份证、涉及伤残的还要伤残鉴定书。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本地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


·酒后驾驶会导致许多安全隐患,酒后驾车怎么处理
      酒后驾驶会导致许多安全隐患,酒后驾车怎么处理在生活当中,经常会发生交通事故。发生的这些交通事故中,有很大的一部分是由于驾驶者喝酒后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那么酒后驾驶会导致许多安全隐患,酒后驾车又会怎么处理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一、酒驾的隐患 1、车...


·环岛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对交通事故产生的影响,来判断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那么,环岛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的介绍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知识,请您往下阅读。环岛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规定在环岛上行驶,出现交通...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期限有多长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期限有多长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