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拖欠抚养费会不会坐牢?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我国拖欠抚养费会不会坐牢?
  
  因抚养费不给,坐牢的可能性不大。
  
  1、因为抚养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
  
  2、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给付义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拒不申请财产状况的、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三、国家规定的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负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的抚养费该给多少更多表现出的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种关爱之情,而不应该作为逃避抚养义务,减免子女抚养费的一种手段。我国对于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没 有明确地强制性规定,但是在法院具体的判决中,会遵循以下二个标准。这一标准是在考虑保障孩子基本的生活、学习等需要的基础上设定的,在诉讼时法院会根据 这一标准规定数额。另外,如果是夫妻双方协议确定子女抚养费时也可以参考这个标准。这样看来,我们也可以把这个标准看作是一个最低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 可以参考这个标准,也可以超过这个标准,但不要低于这个标准,因为这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经济条件。
  
  (一)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三个方面,即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然而法律上为了避免支付子女抚养费过低,无法有效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发生,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规定了较为详细的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只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拖欠孩子的抚养费并不会坐牢的,女方在起诉以后,法庭也会具体的调查拖欠抚养费的原因的,假如说男方是因为自己的身体抱恙,正好这段时间承受的经济压力非常大才导致抚养费拖欠了,那这种情况也是情有可原。就算没有任何正常的借口拖欠抚养费了,那法院强制执行的可能性大一些。
  
  


·夫妻债务一方债务包括什么
      夫妻债务一方债务包括什么 一、夫妻债务一方债务包括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


·公司减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说明范本
      公司减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说明范本 在工作中有些公司为了缩小经营规模,或停止经营,会选择通过减资的处理方法来达到目的。按照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发生减资时需要对减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进行说明,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公司减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说明范本供您参考。 公司减资债权债务处理情...


·借钱700不还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但不会立案。欠钱不还只是属于民间的借贷纠纷,债权人可以保留具体的证据,经努力催讨无效之后,在诉讼时效内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只是1000元的案值,打官司费神费时费力,各项成本较高,建议以友好催讨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量存在,而这些借贷中,有些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有些虽然签订了合同,但合同内容规定的不够详细,甚至是出现因为合同无效而被人利用的情况。鉴于这些风险,当事人在进行民间借贷是最好是注意相关事项。那么,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即民间借贷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下面将为您...


·产品责任险条款中的保险期有多长 ?
      产品责任险条款中的保险期有多长 ?一、产品责任险条款中的保险期有多长 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保。保险人对产品责任保险项下承担的责任,产品责任保险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承保,即期内索赔式和期内发生式。期内索赔式是指只要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请求赔偿,保险人均...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国家允许民间借贷存在,因为民间借贷存在是有很多好处的,当然了民间借贷的利息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的利率,那么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 传统的民间借贷主体多...


·广州天河沙河小额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广州天河沙河小额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一、小额贷款的优点 1、程序简单、放贷过程快、手续简便; 2、还款方式灵活; 3、贷款范围较广; 4、营销模式灵活; 5、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质量高; 6、小额贷款社会风险小。 二、无抵押无担保小额贷款风险评估 对借款人的有关资格资质进行审查,...


·银行短期贷款利息支付方式有什么?
      银行短期贷款利息支付方式有什么? 一、银行短期贷款利息支付方式有什么? (1)收款法。是在借款到期时向银行支付利息的方法。银行向工商企业发放的贷款大都采用这种方法收息。 (2)贴现法。贴现法是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时,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部分,而到期时借款企业则要偿还贷款全部本金的一...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民间借贷关系中还款之后借条要收回吗?
      还款之后借条要收回吗?还款之后借条要收回,《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还款后借款协议要收回。如果借款协议未收回,对方用借款协议起诉有承担再次还款的风...


·影响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的因素有哪些?当今社会,发行债券已经成为了许多大中小企业在资金短缺时的一种融资方式,而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又成了衡量公司债券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能够吸成为引投资人或是债券购买人的重要因素之一,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是多少 一、公司债券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