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旷工作为一项严重的违纪行为,被多数的企业所禁止,惩罚的力度也都相对严厉。员工旷工时间到达一定限度的时候,企业会实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对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给予赔偿么?将会为您解答。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以上情况,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怎么算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员工因旷工造成的解雇用人单位需要赔偿么?
  因为劳动者旷工达到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应该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一定要符合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相应的赔偿,但由于旷工造成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必给予赔偿。


·龙岗区工伤鉴定的规定程序是什么?
      劳动者的安全问题是需要用人单位和个人关注预防,特别是工作在危险区域的劳动者更需要去保护,一旦发僧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而在工作中受伤是工伤,依法可以享有一定的赔付,在赔付之前要进行工伤的鉴定,来确保受害者的权益,那龙岗区工伤鉴定的规定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龙岗区工...


·哪些情况下劳动者能申请仲裁
      很多民事经济纠纷,当事人都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也不例外。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的。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能申请仲裁呢?劳动者如果要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那么应该怎么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


·企业征地员工如何安排补偿?
      企业征地员工如何安排补偿?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但如果是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还应按照依据《劳动合同法》进行补偿。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


·工伤死亡赔付多少,工伤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要是受到了损害的话,此时情况比较好的就是一点皮外伤,要是严重的话甚至会直接导致职工的死亡。而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不同,那此时作出的赔付也是不太一样的。究竟工伤死亡赔付多少钱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死亡赔付多少钱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


·员工入职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每年到了六七月份,都是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的旺季。毕业生拿到单位的录用通知书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办好相关手续后,员工就是单位的正式一员了,对于初到职场的毕业生来说,这一切都是陌生的。那么员工入职要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员工入...


·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一)如果你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三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


·一、化工外包施工单位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一、化工外包施工单位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1、监护人的职责是保证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是本次作业的安全负责人和责任人。2、负责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完全到位。监护作业人员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履行监护职责。3、坚守监护岗位,在检维修监护...


·公司让员工签空白合同有效吗
      无效的。签空白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项,即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这种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空白劳动合同”,事后自行填补内容的且不让劳动者确认,不交给劳动者一份。这种情形严重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在第10条、第16条、第17条中明...


·女方工资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工资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的1062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作出了规定,也就是双方当事人所取得的,一个婚后的个人的工资的话都是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还有知识产权方面的权益。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2条对于夫妻...


·2023新十级工伤鉴定和赔偿具体标准?
      在生活当中,难免会碰到一些意外。尤其在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这一层关系上,往往会因为各种金额问题闹得不愉快,最主要的是工伤赔偿与鉴定这一方面。在实际出现这类问题是,工人应该需要了解哪些事项才能正常维护自身的权益呢?小面我们将介绍2017新十级工伤鉴定和赔偿具体标准。 一、新十级工伤...


·被辞退多久能领到工资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