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分割给小孩是否可以分到?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财产分割给小孩是否可以分到?
  离婚财产分割是不会分割给小孩子的,他是夫妻之间的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我,您离婚的话对孩子是有一定影响的,只不过这种影响涉及是孩子抚养费的确定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并不会给孩子进行的。他这是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一种分割。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可以咨询律师。
  
  
  


·离婚只能在登记结婚处离婚吗
      不是只能在登记结婚处离婚的,协议离婚可以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


·军官证登记结婚证是无效婚姻吗?
      军官证登记结婚证是无效婚姻吗? 一、军官证登记结婚证是无效婚姻吗? 军官证登记结婚证并不一定是无效的婚姻,我国婚姻采取的是登记支付,不能仅凭借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就去判断婚关系是否无效。婚姻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婚姻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婚姻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婚姻登记...


·一般离婚起诉需要多少钱 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一、离婚起诉需要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诉...


·甲醛超标女童患病怎么处罚
      甲醛超标女童患病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


·怎么计算在读大学的子女抚养费?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父母双方已经离婚,对子女的抚养不能中断。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给子女作为生活与教育的基本费用。那如果子女已经上了大学,怎么计算在读大学的子女抚养费?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进行说明。 一、怎么计算在读大学的子女抚养费? 未成...


·一、离婚财产孩子分配问题是怎么样处理的?
      一、离婚财产孩子分配问题是怎么样处理的? 1、离婚后财产及债务是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3、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


·起诉离婚举证时间大概有过久?
      民事诉讼的胜诉与否关键在于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能提供最直接有力的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诉讼目标也就能尽可能的实现,离婚诉讼案件自然也不例外。但是诉讼案件的举证是有时限要求的,当事人必须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时限内提交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那么起诉离婚举证时间大概有多久呢?我们将...


·在我国起诉离婚要理由吗
      法庭是庄严而神圣的地方,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什么矛盾,自己调解不好的话,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只要提起诉讼,那么就必须遵守我国人民法院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据。比如说在申请离婚诉讼的时候,法院也不会随随便便判决离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起诉离婚要理...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中有关于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但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虽然法律规定两岁以下孩子通常由母亲抚养,但是男方就没有抚养了吗?下面将对孩子抚养权归谁,两岁以下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进行分析。帮助各位进行深入了解。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子女随...


·一、 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会怎样?
      一、 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会怎样?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


·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打离婚官司涉及到的是男女之间的人身关系,通常除了他们之外,其他人都是说不清楚夫妻之间的感情问题的。因此,要求开庭的时候双方必须到庭。那要是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怎么办呢?具体解决办法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对于此种情况,也有两种表现:一是被告拒绝签收开庭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