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故意伤害罪当中造成的损害程度就包括了轻伤、重伤以及死亡,而如果是以极其恶劣手段致人重伤、死亡的话,则此时仅仅要求行为人年满14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就行了。也就意味着,其实部分未成年人是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那此时未成年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一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伤害手段一般的,可以在十四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一人轻伤,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一人重伤,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增加二年至二年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使用刀具等锐器伤人的,每次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使用枪支伤人的,每次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罪中犯罪情节
  
  (1)雇佣他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对雇佣人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2)因其他违法犯罪目的而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伤害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4.罪前、罪后量刑情节
  
  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二、未成年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是指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未成年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情况下,自然还是会按照《刑法》中关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来进行处罚,但此时考虑到属于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因而法律中有明确要求,需要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另外也是不能对未成年人判死刑的。实际未成年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上文作出了介绍,此时进行处罚同样也是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才行。
  
  


·网上开设赌场罪6万会判缓吗
      该行为构成赌博罪,满足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以判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


·刑事诉讼法高检规则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懂得的是,刑事诉讼法是一门十分复杂的法律,因为刑事诉讼法涉及到的不只是刑事方面的法律知识,还有诉讼程序等规定。在我们的刑事生活中,刑事诉讼法高检规则是您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那么,刑事诉讼法高检规则的内容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


·什么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作为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各司其职,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为人民服务。然而,如果由于政府工作人员的失职,从而引起严重的后果的,那么相关的负责人则要被问责,比如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那么,什么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及其认定。 一、什么是传染病防治...


·单位行贿罪怎么处罚判刑
      一、单位行贿罪怎么处罚判刑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


·刑诉法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知道,犯罪人员实施犯罪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法院应对其进行量刑,决定该犯罪人员应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不过实践中,会有一些犯罪人员的犯罪行为在刑事起诉后法院不会受理,那刑诉法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诉法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手机会泄露个人信息这犯了什么罪
      现代社会里面经济的发展十分迅速,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变得频繁,通讯工具的发展越来越快,因此手机也就成了获取个人信息的一种途径,手机会泄露个人信息以及会犯侵犯个人信息罪,在有相应的刑罚时也会附加罚金。下面我们一起介绍相关内容。 一、手机会泄露个人信息的途径 第一是软件监管不力。...


·妨害他人作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妨害他人作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依法作证是证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既然法律规定证人有作证的义务,那么就应该依法规定证人相应的权利,其中之一便是证人应该享有能够顺利及时依法作证的环境和条件,也即证人作证享有不受外界非法干扰的权利,享受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和依法自由作证的权利。妨害作证罪是举...


·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是多久,考验期再犯罪怎么处罚?
      我国规定的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要是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则就会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但法律同时也规定了假释考验期,那么您知道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是多久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是多久 犯罪分子...


·盗窃罪最高可以被判处多少年?
      由于盗窃罪是一种财产性犯罪,它的处罚力度一般是按照犯罪数额的大小来确定的。因此,在不同的案件当中,法院一般会根据盗窃金额的多少来确定最终的刑期。不过对于此罪也是有最高的判刑,那究竟盗窃罪最高可以被判处多少年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盗窃罪最高可以被判处多少年? 对于盗窃...


·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是怎样的
      正当防卫是我国法院赋予我国公民的权力,但是正当防卫的权利并不允许被滥用,在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的时候,如果防卫过当的话,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但是法院在判决防卫过当的时候,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是怎样的? 防卫过当的罪过形...


·在我国伪造货币罪的货币指什么
      假钞目前在我国市场上的流通是非常少的,即使我国普通公民不能够辨别假钞,不过在银行存款的时候,银行会直接将假币没收。但是也不能绝对的说伪造货币的这种行为就彻底被杜绝了。而且有不少的公民,其实对于在我国伪造货币罪的货币指什么都不是特别的清楚,刑法当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一、在我国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