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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北京发“租购同权”意见稿 租房也可享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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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北京发“租购同权”意见稿 租房也可享义务教育
  
  8月17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公告称,近期已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营管部联合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其中,新政涵盖了集体户口租公租房可以落户;符合条件的京籍无房家庭租房,其子女可以享受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非京籍家庭根据规定可办理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手续;租房合同期内不许随意涨租金、租金最好按月收取等多项热点关注内容。
  
  对此,业内一致认为,北京此次出台租赁新政,将有助于真正培育租赁市场,同时在保障承租人权益上更为明确,是便民的体现。
  
  二、解析--四问“租购同权”,购房与租房如何机会平等
  
  租户如何就近入学?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福利,即针对京籍集体户无房家庭。意见稿提出,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
  
  也就是说,北京集体户无房家庭,未来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可以落户了。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具体的支持政策,目前正在加紧研究中。
  
  另外,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成交租金水平等信息。
  
  出租人应当按月收取租金。承租人要求按季、年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按季、年收取租金。关于租房押金,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承租人。
  
  租房也能上名校?
  
  根据征求意见稿,对住房租赁予以一定赋权,符合条件者租房即可入学。这是否意味着,未来通过租房,就可以上名校?
  
  北京市住房保障专家组相关专家举例说,比如说以前延庆户籍家庭,子女可以在延庆上学;或在西城买了房子,其子女在西城上学。未来该无房家庭如果在西城租房,并满足在西城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等条件,其子女就可以在西城接受义务教育。
  
  不过,这和购买学区房是两个概念。在西城区租房上学并不意味着可以上西城名校,只是说可以在西城区内调配,这里是“区”,而不是“学区”。另外还要看西城区的学位情况,如果学位满了,会协调到其他学区,具体办法由各区制定。
  
  租房新政会拉高房租吗?
  
  房租和租房市场的供求有关,如果出租的房源少,而想要租房的人多,供不应求,那么房租必然会有所上涨。
  
  实际上,现在大城市租售价格比并不合理,租金价格与销售价格相比,对于用房的人来说,租房肯定合算。但对于房屋出租人来说,租金回报率只有1%-2%,在房价日益高企的发展过程中,卖房子回报率要大得多。
  
  所以,许多开发商不愿意建租赁类房屋,只愿意卖房子。在市场经济国家,租房回报率一般在5%-6%,这样比较趋于合理。
  
  人们宁愿买房子也不租房子的另一个原因是,租售不同权,买房子以后孩子可以以房确定学籍所在地,可以办理社会保障等服务,但租赁房屋不可以。这种权益不对等,也造成了租赁价格不合理。
  
  北京的这个政策出台以后,明确了一些权益的对等,这对人才流动、城镇化等,都是有利的。但远期是否会影响租房价格,还需要看出租房的数量和需要租房人的比重,如果租购同权进一步落实,租房居住的人越来越多,租金就很可能会涨价。
  
  此外,在目前房价居高盘桓的趋势下,长租其实是房客比较欢迎,房东比较排斥的事情。除非开发商直租的比例提高,不然从个人房东手里很难拿到三年制的合同,那么就享受不到新政的福利了。所以希望可以多点公租房,或者政府统一收编可以租赁的房子,然后从政府的平台租赁。
  
  对此,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到,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区实际加强租赁住房用地保障,通过在产业园区、集体建设用地上按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应。
  
  这对买了学区房的业主,公平吗?
  
  本次租房新政,主要是为了让京籍无房户或非京籍人员女子能够就近入学,是实现机会平等。租房入学对于原先的教育资源来说是增量,在政策的实际操作中还是应该会优先保障原存量的就近入学。过去,非京籍人员子女没有在京就近进入公立学校的资格,而现在打开了这个入口,实际的教育资源调配还需要进一步的安排。
  
  每个区的住房数量、教育资源以及就业承载能力,都是有限的。比如说这个区只能接受一百个人,如果有一千个人想去那上学,就有一个排序和承载饱和的问题,所以不会出现过度的扎堆情况。
  
  因此,各区可以根据自身的有限资源,来制定自己的政策。另外,政策提出了一些限定条件,包括京籍无房家庭,需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这是真正从就业加居住平衡的角度出发来考虑的。
  
  产生什么影响,以上都进行了解析。若此政策真的落实下来了,对已经购房的业主是否公平?会不会出现,以前购房购不起,如今租房也租不了的现象。从长远来看,要结合实际多方位考虑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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