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 这些主要条款包括: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二手房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
  
  这些主要条款包括:
  
  1、选择有良誉的中介公司,并验明其真实性和资质
  
  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待产权交易即将形成时,再同原房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前,一定要验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认真了解选择的中介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在房管部门备案并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要验明原房主对中介方的授权委托书,以确认中介方是原房主的合法代理人,避免遭遇欺诈。另外,要尽可能选择有实力、讲信誉的中介公司
  
  2、要严格核实并写明签约的三方主体,防止受欺诈
  
  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首先确认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卖方主体资格的真实性。签约主体资格的真实性是房产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如果卖方签约主体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就有可能上当受骗或者遗留后患。
  
  3、要在合同中注明房产、附属设施的交验时间和费用承担时间
  
  在确定和写明所购二手房及附属设施交接时间的同时,还应注意确定和写明水、电、气、暖、物业等费用的划界承担时间。二手房交接时间和费用划界时间是责任划分的界线之一,如果界定不清,日后就有可能引起麻烦甚至纠纷。
  
  4、要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违约条款、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房产交易过程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和违约行为。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解决,就需要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违约条款在买卖合同中是非常重要的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其起到的监督作用是第一位的。同时,它也是救济手段。
  
  5、要在合同中准确注明购房者付款和双方过户时间
  
  对首付款和尾款,房产买卖合同一般规定由买方在不同时间段交付原房主。为此,合同中必须分别写明首付款交付、房产过户以及尾款交付的具体期限。其中的尾款交付期限有赖于房
  
  产过户期限,因此过户期限以及过户手续由哪方主办、哪方配合,必须事先确定并在合同中写清楚。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某些房产中介公司收到客户定金甚至是首付款之后,仍会带其他客户看房,谁出价高他们就把房子卖给谁,为此不惜与前一个客户毁约。这是一种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
  
  二、二手房补充协议怎么写
  
  二手房购房补充协议是相对于二手房购房协议而言的,也就是对二手房购房协议中没有约定的事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进行进一步的约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二手房购房补充协议与二手房购房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当事人都必须遵守。
  
  二手房购房补充协议怎么写?这具体取决于买卖双方想要规定的内容。一般来说,二手房补充协议采取的是“宜细不宜粗”的原则,只要当事人能想到的问题,都最好规定在购房补充协议里。
  
  在签订二手房购房补充协议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购房补充协议应标注详细的房屋信息。
  
  主合同对于住宅的信息的描述只是一个大概的状况,而补充协议则是对房屋细节状况的一个补充描述。例如,关于房屋的排水的情况,或者是水电费的缴纳情况等。
  
  2、购房补充协议应规定具体缴费和过户的流程。
  
  补充协议中应该明确规定买卖双方的具体的交易的流程,如果买方是贷款购房,就应该明确买方应该在什么时候缴纳首付款,贷款的时间大概是多长,什么时候缴纳尾款。而业主则在什么时候办理过户手续等。对于这些环节的先后顺序应该有明确的规定。
  
  3、明确缴纳各种费用的具体金额。
  
  在购房补充协议中,要明确交易过程中各种费用的缴纳的具体金额。首先买卖双方应该明确各自应该缴纳的费用。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有很多的费用需要缴纳,例如营业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经纪服务费、过户费等。这些费用有的需要购房者来缴纳,有的需要业主来缴纳,在补充合同中应该具体明确双方的责任。其次购房者应该明确自己首付款、尾款具体的缴纳金额。
  
  4、要明确违约的责任人。
  
  在二手房购房的过程中,可能由于很多的因素,使得交易不能够顺利地完成。而很多纠纷的产生就是由于违约责任人不明确,双方互相推脱导致。
  
  在此,还要提醒下您,如果您看中了某套房子,就一定要想办法跟卖房人见面,甚至可以当面签订合同,并交付定金。切忌马虎应对并完全依赖中介公司。定金、首付款、尾款最好都是当面亲自交给原房主并当场取得收据或者是委托律师帮您办理,尽量不要把这些款项交给中介公司或者委托中介公司转交。否则,有可能最后受到欺诈而使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不管是个人进行房屋买卖还是公司作为房屋买卖的主体,此时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房屋买卖能够更好的进行,一般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那么这个个人房屋买卖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介绍。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 no ________ 房...


·关于房贷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关于房贷算夫妻共同债务吗房贷如果是夫妻双方付首付的,可以成为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付,可以协议处理。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婚前签...


·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 一、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 目前,从各地实践的情况来看,拆迁补偿的形式有三种,即产权调换、作价补偿和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一)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迁后仍然保留相应的房...


·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买受入能够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按揭贷款购房是现代商品房购买主要方,实践中常常出现买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付了首期购房款后,银行经过资信审查后以其种理由拒绝向买受人提供按揭贷的情况,这时房地产公司往往拒绝买受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拒绝退首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


·结婚前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按揭买婚房在当今社会似乎成了一种潮流,这虽然会减轻负担,但是在双方离婚时却会带来很多的问题。根据情况的不同,这种问题的解决方式也就不同,那么,结婚前按揭买房,离婚后应该怎么分配呢?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婚前按揭买房在离婚进行房产分配时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


·协议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夫妻之间协议离婚,房产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同时也会产生一些麻烦的问题,其中就包括房产的过户。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当事人清楚相应的办理流程,以及按照规定准备所需的材料等等,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熟悉,为了便于您了解,我们将为您带来,协议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一、协议离婚 ...


·房屋网签备案撤销流程是什么
      房屋网签备案撤销流程是什么?买卖双方带着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东带着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网签合同,到当地房管局房屋过户机构撤网签。本人要到场,本人不到场,需要有委托书。撤销网签合同所需材料:1、商品房买卖双方共同提交申请书2、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3、身份证明(复印件)4...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办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人,应征得债权...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怎样办理?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怎样办理?(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


·一、继子是否有房屋继承权?
      一、继子是否有房屋继承权?继子不一定有房屋继承权,如果继子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就没有法定继承权,不可以继承房产。如果继子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就享有法...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市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1、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收补偿款标准   (1)原房补偿标准:具备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2)购房补偿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