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发包法律风险如何识别?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工程实施建筑之前,会工程发包。即建设单位对该建筑项目的内容,要求以及条件用公告或者邀请的方式,让有兴趣的单位根据要求作出计划,最后选择承包方。那么,对于工程发包,承包单位需要注意什么,工程发包法律风险又该怎样去识别?
  
  一、常见法律风险分析
  
  (一)转包、违法分包引起的法律风险在建筑业利润微薄的形势下,建筑企业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行为屡见不鲜,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1.直接风险。建筑法、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均禁止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若有此行为,总包方将面临以下法律风险:一是被收缴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违法所得;二是被处以行政罚款;三是被限定市场准入。我国的铁路工程信誉评价和公路工程信誉评价标准中明确规定:如果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转包、非法分包行为,总包方的信誉等级直接降至D级。
  
  2.间接风险。对总包方而言,转包、非法分包还存在三种间接法律风险:
  
  一是对分包方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对分包方承包工程中发生的经营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三是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事故承担责任。而且,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中,对于总包方而言,相对主体为自然人的风险远远大于相对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原因有四方面。
  
  一是与自然人签订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皆是无效合同,而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如果分包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定资质等级且经业主同意可进行部分工程分包。
  
  在实践中,行政执法机关对此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较小。(二)先干活后签约引起的法律风险一是在合同签约前分包方对内对外发生的纠纷不好界定。如签约前若发生清场,对工程单价、工程量的认定,双方难免扯皮。二是合同签订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造成合同生效时间与履约时间不符。三是后期合同谈判陷入被动。因为分包方先入为主,在合同单价、工程量、违约条款、管辖条款等重要条款上,总包方陷入被动。四是若合同主要条款未达成共识,存在清场等经营风险。(三)管理不到位引起的法律风险一是项目计量程序不规范。
  
  二是项目完工后结算不及时,将小矛盾演变成了大矛盾。有的项目分包方工程早就完工了,但迟迟不予结算,导致分包方起诉封账,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但要付工程款,而且还得支付诉讼费、违约金、利息等。
  
  三是对分包方层层转包的行为听之任之,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四是履行合同不认真。履行合同时务必慎重,否则,就会形成不利的事实和证据。有的项目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给分包方的材料商批条子、代付款,分不清两者的法律关系。
  
  五是变更、解除手续不全。分包方已退场,但项目没有解除合同,使双方的法律关系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而项目又组织新的分包方进场,形成新的分包关系,使新旧分包方所完成的工程量不易分清。
  
  六是印章管理失控。有些项目为规避检查和便于统一管理,经常将分包方进行内部编制并为其刻制内部公章。由于对刻制公章没有妥善管理,造成分包方以此公章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形成了“表见代理”。一旦发生法律纠纷,没有授权的被代理人(总包方)就要对善意相对人承担责任。
  
  七是提供担保。有些分包方因经济实力弱,在对外发生业务时,相对人为保障自己债权得以充分实现,往往要求总包方进行担保。而总包方的个别办事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在未充分考虑风险的情况下给对方加盖项目部公章,形成了担保的事实。
  
  八是代分包方支付债务。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代外协队伍支付债务而后扣其工程款的行为并不鲜见。此种代付行为本身没有错,但往往由于手续不健全,可能引起法律风险。
  
  因此,承包单位在工程发包法律风险有以上这些,而且承包单位对工程发包法律风险要有所识别。所以在发包的时候,一定要审慎一点,一不小心余姚以上某种风险,经济将会受到损害。您还有其他的问题,也可以进入我们本站网站咨询。
  
  
  
  


·如何发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
      工人在劳动过程中遭遇工伤后,可以要求单位提出工伤认定,或者由家属自行完成。按照规定,劳动保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该在60天内出具认定结果。如果对结果不服,当事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那么如何发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相关知识。 一、如何发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


·安阳哪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员工在发生工伤之后,应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此获得工伤赔偿。如果受伤情况较为严重,经治疗后有可能留下残疾或影响到劳动能力的,还可以申请工伤伤残待遇,但必须先进行工伤鉴定。那安阳哪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我们整理了相关的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安阳哪里工伤...


·厂区内意外扭伤算不算工伤?
      厂区内意外扭伤算不算工伤? 一、厂区内意外扭伤算不算工伤? 因工作原因导致意外扭伤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生病的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生病的员工吗?不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患病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能合法辞退劳动者,就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之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能从事其他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同。《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如果劳动者...


·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怎样的工作
      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也是要得到保障的,因此单位不能借口对方属于未成年工,就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来进行支付。而从我国法律的规定来看,也不允许单位安排一些比较危重的工作给未成年工作,那究竟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怎样的工作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


·用工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是怎样的
      用工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用工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是怎样的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最新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最新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您都明白,无论是作为商业地产还是作为住宅或者其它类型的工程项目,只有做好最基本的防水才能安心的交付项目,否则后期不仅要投入巨大的成本去解决问题,更是会流失客户造成极不好的口碑,那么最新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


·一、如何解除长期劳动合同?
      一、如何解除长期劳动合同?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不同合同形态的一种,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


·员工入职免责协议什么情况才能签
      员工入职免责协议什么情况才能签一、概述 协议免责,是指当事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免除一方或者双方责任的结果的行为。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 在我国,协议免责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责任范围,一般仅限于民事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不能协议免除,因为刑事犯罪不仅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破坏了国家...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的待遇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众所周知,公职工在工作期间难免发生工伤事故,因工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我国法律法规对工伤保险待遇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的待遇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接下来,就有本站我们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


·单位克扣奖金能认定为克扣工资吗?
      单位克扣奖金能认定为克扣工资吗?单位克扣奖金与克扣工资通常不是同一个概念,但是总的来说单位是不能随意克扣员工的奖金或者工资的。“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者付出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