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执罪的办案主体是哪个机关?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如果社会主体无视法院的判决并且在明知判决内容的情况下拒绝执行不仅有可能对案件的当事人造成损害,甚至还有可能会对社会和国家的利益造成侵害所以必须得到处罚才能防止更多的人效仿这样的违法行为。那么,拒执罪的办案主体是哪个机关?
  一、拒执罪的办案主体是哪个机关?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一对立案管辖的修正,笔者认为主要是基于三点考虑:一是法院直接受理此类案件,集侦查、起诉、审判于一身,有悖于刑诉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的原则;二是公安机关有较强的侦破技术和侦破手段,有利于对该类犯罪的打击;三是法院自侦自判,不利于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保护,有损司法公正。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先行司法拘留,然后移交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1)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4)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5)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6)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四条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实施本解释第三条所列行为之一,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对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综上所述,拒执罪的办案主体是由公安机关来承担的,只要公民认为自己因为他人拒绝执行法院已经作出的判决的行为遭受损失。
  
  
  


·打人致轻伤要拘留多长时间
      1、打人致人轻伤,不是会被拘留几天的问题,而是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3、如果主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以取保候审,可以判处缓刑。《刑法》第二...


·在我国规定缓刑如何计算累犯
      司法制度存在本身的意义,就是要让一些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通过我国法律的制度,能够明白自己所犯的错误,这才是法律真正的意义。但是在生活当中总是有一些人知错不改,在被判处刑罚以后,继续实施作案。在下文当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规定缓刑如何计算累犯? 一、在我国规定缓刑如何...


·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什么
      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其实也就是指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符合规定条件的话,那就是可以获得减刑机会的。因此无期徒刑也是有可能被减刑为有期徒刑的,那一般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什么 无期徒刑是介于...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对非法集资罪的解释?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某些领域的犯罪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近几年来非法集资罪的犯罪率却没有得到明显的控制。很多人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并没有太经常听到非法集资罪这种说法,但其实和普通老百姓相关的许多案件都涉嫌非法集资,知识普通人由于不具备相关法律常识,对其并不了解。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


·拘役和拘留有啥区别2023
      拘役和拘留有啥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


·非法集资罪管辖内容有哪些?
      随着网络化技术的全面发展和应用,非法集资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涉案人员形成组织危害性扩大,涉及的经济财产也越来越多,因此,对非法集资的打击不容忽视,这需要提高全民认知意识。这就要求您对非法集资罪有一定的了解,本文总结的就是关于非法集资罪管辖的部分内容。 一、非法集资罪的定义 非法...


·在我国被行政拘留可以会见吗
      现在有一部分比较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这对于治安稳定工作是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的,在治安管理工作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处罚措施就是属于行政拘留,但同时因为基层群众法制观念的淡薄,很多人对于行政拘留期间的会见都是特别疑惑的,其实在行政拘留期间,包括律师和家属都是可以合法的会见被行政拘留...


·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
      一、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1、缓...


·诈骗罪数额巨大量刑是怎样的
      很多侵犯财产的犯罪当中,定罪之后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数额,才能确定大概的量刑幅度,之后作出的具体处罚才是比较合理、公平的。对于诈骗犯罪而言,此时也是要充分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数额,那其中诈骗罪数额巨大量刑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只存在于哪些犯罪中?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只存在于哪些犯罪中? 一、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只存在于哪些犯罪中? 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不可能存在于间接故意或过失犯罪中,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


·未成年犯罪记录可以消除吗?
      未成年犯罪记录可以消除吗?一、未成年犯罪记录可以消除吗? 犯罪记录不可能消除,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信息要封存,没有法定情形不得公开。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