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对于一个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建筑工程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的管理也是一项贯通在施工过程和管理过程中的工程,进行一个良好的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也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有关对策,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有关对策:
  
  1、建立规范的项目成本管理机制
  
  建筑企业应建立统一、规范的责、权、利相并存的项目成本管理机制,该体制是在规范、统一以及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指导下形成。施工项目的经理部门作为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主体,其是以项目经理为主的独立实体。而项目成本管理的主体则是工程项目的全体施工人员以及管理人员。因此,对于各部门以及各员工的工作范围与职责,均应明确划分,给予一定的权力,使其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其职能。贯彻落实各个阶层,逐级负责,使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逐渐形成完整的体系,形成责、权、利并存的管理体制。
  
  2、加强成本核算的监管力度
  
  成本核算是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基础及依据,缺少成本核算,其它成本的考核、分析、计划及控制等工作将无法进行。企业经营管理的核算部门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挖掘自身的潜在实力,调动核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正确意识到施工成本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不仅要重点抓住工程的进度及质量,还应重点关注项目工程的成本核算管理。对现有成本核算员的管理制度进行改革,由企业对各项目成本的核算人员进行统一派遣,集中管理,以及进行定期性的学习、考核及交流,激励核算人员竞争上岗,将成本核算员的切身利益和工程项目区分开来,以构建正常有序的项目成本管理程序。
  
  3、不断完善成本管理的合同条款
  
  建筑工程项目中各类经济活动均是根据合同协议展开。若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不严格,则易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制定紧密周详的合同条款应必备的条件有:首先,应有专门并精通有关民法典规知识的管理人员。其次,加强经济合同管理者的工作态度。最后,制定固定的合同标准规格。工程项目的合同主要有购货、劳务、委托加工、租赁合同及技术服务等形式。各种合同款项在成立前,应由技术、工程、财务、成本及合同等部门共同参与定稿,共同审核,使合同的各条款内容清楚,紧密细致。
  
  4、提高成本核算人员的素质
  
  相关的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加强未合格人员的培训与教育,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以及增强其的工作责任感。与此同时,应制定相关的约束及激励机制,为成本核算人员的职能发挥提供保障。项目成本的核算人员应对施工现场中与项目成本有关的变更项目进行整理,并对此办理相应的签证手续,定期性的向企业管理部门递交审核报告,便于企业及时控制项目施工的成本,了解项目施工的进展状况,防止工程完工后结算导致过多的损失。项目工程的主要负责人应以身作则,加强项目施工人员的职业素质。施工人员的职业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整个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水平。因此,应加强提高建筑企业领导者的素质,尤其是项目工程中主要负责人的整体素质,组织内部领导者的交流与学习,互相吸取经验,不断提高管理者的水平。
  
  5、加强施工团队的组织建设
  
  建筑企业获取最高项目绩效的关键在于拥有一个高效合作的管理团队。建筑工程应根据动态及优化原则,组织项目管理团队。青年职工是项目施工管理的坚实力量,其关系着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因此,企业不仅要加强职工的技能培训,还应在此基础上加大青年职工的培养力度,委托经验丰富的老职员在施工项目中加以指导,使年轻员工快速成长。此外,企业还应大力开展全方位的员工教育培训,工程项目的经理部门应实施综合教育的培训工作,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文明工地及成本核算等相关知识,根据工程的开展进度进行整体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将此教育伸展到企业的各个部门,使各阶层的人员均掌握合同标准的要求,以符合项目工程对专业管理人员素质的要求。努力培养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充满激情及富于挑战性的团队精神,创造人才辈出、积极进取的良好环境,提高建筑企业的竞争力。
  
  项目成本是我国建筑行业中进行施工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也是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但是很多建筑企业都不重视对于项目成本的管理,这些忽视就就可能体现在部门工作的管理不到位,以及对于成本管理的改变量不明确等方面。以上就是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全部内容,


·公司劳动合同在劳动局有存档吗?
      公司劳动合同在劳动局有存档吗法律没有规定劳动合同需要交劳动局存档。因此,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起,劳动合同一般都不交劳动局存档了。在此之前,劳动合同需要通过鉴证才有效,那时劳动局有存档。《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赔偿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但在某些由于劳动者过错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赔偿的情形。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 ...


·一、工伤保险待遇之诉讼请求的流程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待遇之诉讼请求的流程是什么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


·童工是几岁,单位使用童工应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童工,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禁止雇佣,但却可以招录未成年工。实践中童工与未成年工之间的主要区别其实就是在年龄上,那么童工是几岁,而未成年工又是几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童工是几岁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


·建筑工程竣工初验由谁组织
      建筑工程初步验收由建筑工程监理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石家庄长安区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如果我们因工作受伤是应该到地方的什么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呢?在我国每个具体区域有关工伤规定内容都不尽相同,对于石家庄长安区工伤认定的办理流程,认定标准以及各种有关的内容有关部门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具体在那个位置办理认定都是有需要的人需要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来给您解答这些疑惑吧。 ...


·2018年哈尔滨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项目?
      2018年哈尔滨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项目? 工伤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康复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退休后能否申请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是什么?由于企业制度不断改革,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也在不断改革的过程中,因为制度的改革带来的劳动合同的解除、安置职工、买断工龄等问题,事关劳动者合法权益,我们需要谨慎对待,那么在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中法院的受案范围是什么?了解到这个问题...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是怎样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加班费是很多员工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在为企业创造利润,甚至需要牺牲不少个人休息时间的时候,得到应有的报酬也是国家保障的权利,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劳动法加班费规定的相关知识。 1、劳动法关于加班支付工资报酬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


·多份施工合同是否可以一起诉讼
       一、多份施工合同是否可以一起诉讼? 可以一起诉讼,如果多份合同都是证明同一个事实,构成同一个法律关系,是完全可以在同一个诉讼中进行审理的。即使相同的合同主体之间因不同的合同构成了不同的法律关系,也可向法院起诉多个独立的案件,人民法院可能视情况而决定是否合并审理。《中华人民共...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如果有以下的情形,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