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有两个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有两个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第一,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第三,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二、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其实很多时候家里面有两个孩子,在离婚的时候一般都是一方获得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当然,存在特殊的情况,也有可能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判给其中的一方。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中有关于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但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虽然法律规定两岁以下孩子通常由母亲抚养,但是男方就没有抚养了吗?下面将对孩子抚养权归谁,两岁以下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进行分析。帮助各位进行深入了解。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子女随...


·以最大权利来起诉抚养费该怎么办
      以最大权利来起诉抚养费该怎么办 原告就是被告,就是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起诉抚养费需要什么资料 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第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第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第四,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第五,预交案件...


·夫妻离婚对股权的分割是怎样的
      如果夫妻有股权的话,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股权的分割做出处理。那么您知道夫妻离婚对股权的分割是怎样的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对股权的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股权,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完成共同财产出资行为后而享有的从企...


·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婚姻要是因为不具有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就会导致婚姻无效。而一般需要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此时就需要对“夫妻”的财产作出一个分割。那您知道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吗?其实与一般的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一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1、...


·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现在离婚仿佛成为了一种风气,不仅年轻人离的多,就连老年夫妻,也有很多最后劳燕分飞。所以一些本来具有年龄划分的问题也就大众化了,比如说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老年人跟年轻人也有区别。因为经过长年累月的积攒,要划分的财产肯定不在少数。那么让我们来看看,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步...


·湛江农民社会抚养费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为了规范约束公民的一些行为,我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比如说,征收社会抚养费。这项政策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色彩,也是对一些不按照法定条件生子的公民的约束。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湛江农民社会抚养费的相关规定,可供您参考一下。 一、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


·一、离婚后小孩可以共同有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小孩可以共同有抚养权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离婚之后对于双方最大的问题也是最需要去解决的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如果一方的经济条件拮据的情况下就要需要双方共同承担抚养费。为了避免纠纷法律详细的定义和规定了抚养费的支付,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司法解释...


·离婚女性可以争取什么权益
      离婚女性可以争取什么权益?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平摊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男方有重大过错,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不过,离婚时男女双方的权益都是平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


·国家赔偿法法律效力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法律效力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一、国家赔偿法法律效力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1)金钱赔偿: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


·2023离婚协议书样本
      离婚夫妻选择了协议方式的,此时需要写离婚协议书,而要是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的话,则需要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书写离婚起诉状。但是不论是那种文书其实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都不太容易写,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2017离婚协议书样本,帮助你进行了解。 2017离婚协议书样本 男方: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