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外离婚抚养费给谁?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涉外离婚抚养费给谁?
  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还在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如果中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的,其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纠纷如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以及父母探望权的相关事务都适用我国法律进行处理。具体地说,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不过,在实践中,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相反在国内的也是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
  二、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虽然在个案中会有地区和经济水平上的差异。1、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我国是一个包容万象的大国,因此很多国外友人来中国生活,并且结婚生子,这样的状况下如果出现离婚的情况就要依据中国的法规来解决,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在国外就是属于国外者,相反是属于国内者。
  
  
  


·监护权与抚养权终止的原因、情形有哪些?
      监护权与抚养权终止的原因、情形有哪些? 当今社会离婚现象比比皆是,容易对未成年人造成身体和心里上的不良影响,从而影响他们各方面的发育,而可能引发各种犯罪,为此,对于未成年人赋予关心,是及其重要的。然而,家长们离婚对于未成年人是无法避免的话,那么只能做到对其提供更好的监护。因此,...


·诉讼离婚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如今在离婚夫妻中有一种比较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如果需要通过打官司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此时当事人一般都会委托律师帮助自己。需要注意聘请离婚律师也是要支付律师费的,那通常诉讼离婚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


·没结婚有探视权吗?
      没结婚有探视权吗? 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


·关于农村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在许多离婚纠纷中,导致争议最多的就是财产的分配问题。如果离婚的是农村地区的夫妻,由于农村地区的生产经营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所以农村地区夫妻离婚在财产的分配上确实更为复杂一些。下面我们就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关于农村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关于农村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夫...


·一、小三告男方重婚罪成立一般判多久?
      一、小三告男方重婚罪成立一般判多久?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区别?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 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所谓拐骗,可能是直接对儿童实行,也可能是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实行。 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拐骗儿童罪侵...


·哪些情况下不允许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从保护女性及子女利益的角度考虑,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在此期间,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申请国家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实践中,出现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这其实就是国家赔偿范围的问题,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内的,那么才会做出相应的赔偿,否则的话是一律不予赔偿的。下面请跟随我们具体来看看国家赔偿范围的具体内容吧。 申请国家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


·离婚后抚养费给不起怎么办?
      孩子抚养权的分配,抚养费的给付问题,在夫妻双方欲离婚之时,一般是无法协议达成一致的,故而此类案件在民法诉讼中所占的比例是较高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夫妻双方的经济能力是一个参考因素,若发现离婚后抚养费给不起的情形时会怎么处理呢?一、离婚后抚养费给不起怎么办?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


·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的时候,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讲,日后就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而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就是子女的抚养权属于其中一方,另一方就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此时确定了抚养费数额之后,就是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了。那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支付方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父母对子...


·如何开男女分居证明?
      对于一些因为感情不和分居而提出离婚的夫妻而言,要让法院判决离婚,必须提供一些相关的分居证明才行,那么如何开男女分居证明呢?下面,的我们将为您做详细的说明。 如何开男女分居证明 一、分居证明的用途 在去法院离婚时,一般来说如果能证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就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