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债人死亡欠款需要谁来还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从法律的角度看,债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说,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追要钱款,而不能去找与债无关的第三人。那么,在实践中,如果欠债人死亡欠款需要谁来还呢?此外,在欠款纠纷中我们要有什么证据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欠债人死亡欠款需要谁来还
  对欠债人死后债务的偿还,应当根据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的性质来区分。1、所负之债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所以虽然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的。这里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的:(1)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赌博所负的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不能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需要指出的是,赌博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赌债也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2、遗产已经被分割但还未清偿债务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遗产的分割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根据这三种遗产的处理方式,对债务的清偿有以下两种:(1)同时有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根据《继承法意见》第62条的规定,应当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2)只有遗嘱和遗赠。根据《继承法意见》第62条规定,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二、欠款纠纷中要什么证据
  在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是单位的要加盖公章)、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所以证据的收集、保护和及时举证就显得尤为重要,不然就会面临不利的后果。因此,当您在证据收集的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建议您可以去寻求律师的帮助。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一、债权债务确认书指什么 债权债务确认书一般是指为了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书面证明。最主要的作用是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 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主要是借款事实,借款利息,还款和还利息的方式等,具体内容如下: (1)双方当事...


·网上贷款被骗报警有用吗?
      网上贷款被骗报警有用。网上贷款被骗一定要选择报警处理。无论数额多少,怎么被骗的,均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都可以立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侦查。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驾驶员醉驾罚款谁说了算?
      驾驶员醉驾罚款谁说了算? 醉驾罚款由执勤民警出具,在收到罚款单之后,凭执勤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罚款单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大队业务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 醉驾酒驾罚单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酒驾处罚单处罚流程是怎样的 (一)...


·公司可以向个人借款吗
      公司可以向个人借款吗 企业在扩大经营或者因其他需求时,如果申请不到银行贷款,公司可以向个人借款吗?如果可以,那么个人借款给企业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个人在借款给企业时一定要谨慎,要查明企业借款的目的,避免出现非...


·并购贷款方法的介绍
      并购贷款方法的介绍 一、并购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


·借款合同生效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借款合同生效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内容合法;4、出借人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一般有效条件是最基本的条件,也是所有民事合同共同适用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应当具备三个一般条件才能有效: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


·对债务人的代位权举例说明是什么?
      对债务人的代位权举例说明是什么?债权债务在生活中十分常见,因此正确处理债权债务关系对于每个人而言都尤为重要。在债权债务纠纷中,最容易产生的问题就是债务人拒绝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代位权也因此产生。那么,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什么呢?关于对债务人的代位权举例说明呢?律师我们将在下文中为...


·以打借条放款,借条有效力吗?
      以打借条放款,借条有效力吗? 一、以打借条放款,借条有效力吗? 具有法律效力借据,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


·免责条款是什么意思?
      免责条款是什么意思?一、什么叫做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款可以起诉吗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款可以起诉吗借条可以说是能够比较好的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凭证了,但此时也要保证提供的借条是合法有效的才行。不过现实中产生了借贷纠纷的,有的人可能无法提供借条,只有银行的转款证明。那么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款可以起诉吗?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当今社...


·合伙的债务承担方式有哪些
      合伙的债务承担方式有哪些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