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告人认罪律师无罪辩护是否可以?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被公诉机关起诉的被告人在开庭之前可能还一直坚持否认诉讼指控的犯罪行为,当律师开始准备为其进行无罪辩护的时候却又在审判的过程中承认了所有的行为,这时候律师就没有办法再和被告人进行沟通,那么,被告人认罪律师无罪辩护是否可以?
  一、被告人认罪律师无罪辩护是否可以?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所以即使被告人当庭认罪的,只要辩护律师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辩护律师依然可以在庭审过程中,坚持做无罪辩护。辩护律师应申请休庭,和被告人协商处理但事实上,此种情况一旦发生,辩护律师如果对被告人改变诉讼立场的行为(当庭翻供)置之不理,而继续从事无罪辩护活动,这种所谓的“独立辩护”,是无法让人接受的。因为被告人当庭突然认罪可能有多种原因,有的是因为受到同监所在押人员的影响,有的可能是因为信息不对称的原因产生了某种新的想法,有的则可能受到了个别办案人员的暗示、诱惑、压力甚至威胁。律师面对突然改变诉讼立场的被告人,不问其改变陈述的原因和动机,而旁若无人地继续坚持固有的辩护思路,这是不负责任的。由被告人突然认罪所带来的“辩护方”出现相互矛盾的辩护立场,也会在不同程度上抵消律师无罪辩护的效果,这种辩护根本就是无效的辩护。况且迄今为止,在中国法庭上还很少发生被告人当庭认罪、律师无罪辩护能够获得成功的先例。如果开庭前辩护律师与被告人达成无罪辩护意见,开庭后被告人当庭认罪的,辩护律师应当申请法庭休庭。休庭后,辩护律师与被告人协商,以达成一致的辩护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辩护律师应与被告人解除委托关系,并向法庭申请退出本案的辩护工作。当然了,辩护律师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辩护律师可以继续进行无罪辩护,但被告人主动解除委托关系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解除委托辩护关系的权利是双方的,被告人或辩护律师都可以行驶。通常情况下,刑事被告人在开庭前与刑事辩护律师确定无罪辩护的辩护思路后,不应该当庭翻供认罪。这样做的后果只能是损害自身的合法权益,严重降低刑事辩护律师的辩护效果。若被告人因自身或外来压力,有认罪想法的,也应该及时和刑事辩护律师协商沟通,通过刑事辩护律师尽最大可能维护自身的权益。综上所述,被告人认罪律师无罪辩护是可以的,但是律师的辩护可能会因为被告的认罪行为而造成极大的影响或者直接影响了法官对其辩护有效性的认可,所以被告人应当在事前就和律师进行商讨否则直接认罪会损害自身以及律师的利益。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当事人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实践中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当事人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实践中有些醉驾当事人是在事后被发抓获的,在被抓获时醉驾当事人可能离醉驾已经过一段时间那么,那么,醉驾没有抓现行是否会被处罚?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醉驾没有抓现行是否会被处罚? “醉驾”犯罪案件...


·刑法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


·刑事诉讼法提起公诉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所有关于刑事方面程序的规定都是在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比如说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程序,环节就是提起公诉提起公诉的案件是需要由检察院来进行审查起诉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晰的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提起公诉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提起公诉的法律规定是...


·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刑事处罚标准是什么?
      企业采购、销售货物,都离不开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我国对发票管理的十分严格,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出售发票。这种行为不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还触犯刑法,行为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刑事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非法出售非法制...


·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是怎样的
      刑事责任年龄是决定一个行为人是不是要承担刑事责任,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的关键性因素之一,并且其与刑罚的适用及诉讼程序的适用都密切相关。那么,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是怎样的 1、完全...


·入室抢劫强奸量刑的规定是什么
      入室抢劫强奸量刑的规定是什么 强奸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强奸罪时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最新两高办理盗窃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一、最新两高办理盗窃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二)盗...


·村民小组长是否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村民小组长是否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村民小组长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


·一、 醉驾判缓刑还需要拘役多久?
      一、 醉驾判缓刑还需要拘役多久? 醉驾判缓刑后不用拘役。醉驾可以适用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决。醉驾对应的拘役期限是六个月以下,如果当事人认罪态度好,并且醉驾造成的后果不严重,可以判处缓刑。醉驾是触犯了刑法的危险驾...


·开设赌场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
      开设赌场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


·对于拐骗儿童罪要判多久?
      对于拐骗儿童罪要判多久?《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规定,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