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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斗殴构成什么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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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伙斗殴构成什么罪责?
  
  团伙斗殴是一种人数众多的打架斗殴行为,通常比两人斗殴更容易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和社会秩序混乱。所以团伙斗殴所构成的罪责相对更大,受到的处罚更重。那么具体来说团伙斗殴构成什么罪责?需要受到何种处罚呢?下面我们就给您进行相关问题的解答。
  
  一、团伙斗殴构成什么罪责?
  
  要看打架斗殴犯什么罪,则要看具体行为性质:
  
  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
  
  3、如果是双方聚众斗殴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双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众斗殴罪”。
  
  二、打架斗殴构成犯罪的处罚有哪些?
  
  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法》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处罚。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
  
  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
  
  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打架斗殴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打架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个问题我们在刑法中得到了答案,聚众斗殴属于打架斗殴中比较严重的一种行为,对于聚众斗殴的首要犯罪嫌疑人应处以至多三年的有期徒刑。其余参与聚众斗殴的犯罪嫌疑人也应根据相关细节事实,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最后提醒您提高法律意识,拒绝参与聚众斗殴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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