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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财产收益怎么确定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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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生活中,夫妻因财产问题发生争执的事例并不少见。究其原因,就是夫妻之间的财产所有权划分不够明确。那么,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个人财产收益怎么确定归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二是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三是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四是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种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损害赔偿费用,因其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是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均体现了遗嘱人或赠与人强烈的个人意愿,均具有很强的人身性。2001年婚姻法将婚后一方所接受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个人财产,体现了婚姻法对遗嘱人、赠与人意愿的尊重,符合我国继承法和民法通则中有关继承和赠与规定的立法原意,充分保护了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利益,避免夫或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失去财产上的独立人格。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或妻一方日常生活中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个人财产收益如何确定归属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物质利益。这里的个人财产,既可以是夫妻婚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夫妻约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投资行为有可能发生在婚前,也可能发生在婚后。投资的行业也是多种多样,即包括农、林、牧、副、渔,也包括工、商、学、医等。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收益,必须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实际取得的收益,而不包括预期收益。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分析此条解释,其实际上对婚姻法十七条和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作出限制性解释,排除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当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除非夫妻一方对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生产经营中的收益也付出了智力和劳动。
  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要是在婚姻关系期间,一方用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从而获得了收益的话,那么按照规定该收益也是要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日后如果夫妻离婚的话,就需要对该部分财产作出分割。以上就是对“夫妻个人财产收益怎么确定归属”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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