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城市排水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要验收哪些内容?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城市排水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要验收哪些内容?
  
  排水系统在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工程中包括了排水系统,因此在排水系统建设完毕之后,需要对工程进行验收。那么城市排水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需要验收哪些内容呢?对于验收内容我们可以简要的进行了解,希望下面资料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资料为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解读),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建筑企业多年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设计、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增加了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换热站安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 采暖系统安装以及新材料(如:复合管、塑料管、铜管、新型散热管、快装管件等)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
  
  《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质量管理(5)材料设备管理(6)施工过程质量控制(7)室内给水系统安装(8)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9)室内排水系统安装(10)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等内容,其中术语的基本内容如下:
  
  2.0.1 给水系统
  
  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按照建筑物和用户的生产、生活和消防的需要,有组织的输送到用水地点的网络。
  
  2.0.2 排水系统
  
  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把屋面雨水及生活和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水、废水及时排放出去的网络。
  
  2.0.3 热水供应系统
  
  为了满足人们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对水温的某些特定要求而由管道及辅助设备组成的输送热水的网络。
  
  2.0.4 卫生器具
  
  用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卫生要求,收集和排放生活及生产中的污水、废水的设备。
  
  2.0.5 给水配件
  
  在给水和热水供应系统中,用以调节、分配水量和水压,关断和改变水流方向的各种管件、阀门和水嘴的统称。
  
  2.0.6 建筑中的水系统
  
  以建筑物的冷却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为水源,经过物理、化学方法的工艺处理,用于厕所冲洗便器、绿化、洗车、道路浇洒、空调冷却及水景等的供水系统为建筑中水系统。
  
  2.0.7 辅助设备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系统中,为满足用户的各种使用功能和提高运行质量而设置的种种设备。
  
  2.0.8 试验压力
  
  管道、容器或设备进行耐压强度和气密性试验规定所要达到的压力。
  
  2.0.9 额定工作压力
  
  指锅炉及压力容器出厂时所标定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
  
  2.0.10 管道配件
  
  管道与管道或管道与设备连接用的各种零=棱的统称。
  
  2.0.11 固定支架
  
  限制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径向和轴向位移的管道支架。
  
  2.0.12 活动支架
  
  允许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轴向位移的管道支架。
  
  2.0.13 整装运输条件所允许的范围,在制造厂内完成总装整台发运的锅炉,也称快装锅炉。
  
  2.0.14 非承压锅炉
  
  以水为介质,锅炉本体有规定水位且运行中直接与大气相通,使用中始终与大气压强相等的固定式锅炉。
  
  2.0.15 安全附件
  
  保证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而必须设置的附属仪表、阀门及控制装置。
  
  2.0.16 静置设备
  
  在系统运行时,自身不做任何运动的设备,如水箱及各种罐类。
  
  2.0.17 分户热计量
  
  住宅的户(套)为单位,分别计量向户内供给的热量的计量方式。
  
  2.0.18 热量装置
  
  用以测量热媒和丝扣管件组成的专用接头而进行管道连接的一种连接形式。
  
  2.0.19 卡套式连接
  
  由带锁紧螺帽和丝扣管件组成的专用接头而进行管道连接的一种连接形式。
  
  2.0.20 防火套管
  
  由耐火材料和阻燃剂制成的,套在硬塑料排水管外壁可阻止火势沿管道贯穿部位蔓延的短管。
  
  2.0.21 阻火圈
  
  由阻燃膨胀剂制成的,套在硬塑料排水管外壁可在发生火灾时将管道封堵,防止火势蔓延的套圈。
  
  在进行工程验收时,要确保上述各个部件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一方在未来的使用中由于质量问题带来更大的损失。以上就是本站我们为您带来的详细介绍!
  
  


·由于豆腐渣工程不断地被暴露
      由于豆腐渣工程不断地被暴露,国家开始提高建设工程的建设标准。严惩不合法的建设工程。我们知道建设质量不合格会带来很多隐患,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有哪些,以对您提供一个相关的参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基本规定 施...


·工厂倒闭工资没发怎么办
      工厂倒闭工资没发怎么办 工厂倒闭,工人工资怎么办 一、《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


·企业聘用外籍人员入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为了加强我国去其他各国间的文化、科技、经济的交流,国家是允许企业聘用外国人就业的,但是为了能够对这些外国人和相关的企业进行更好的管理,所以国家对于外国人在工作入职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解答,那么企业聘用外籍人员入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就招聘外国人就业及应当承担的违法责任,主要包...


·遭遇工伤如何维权
      遭遇工伤如何维权现实生活中不乏有高危作业的存在,而在这些高危作业中,工伤事故的发生并不少。但关键的是在于发生工伤事故后,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就劳动者自身来说,若劳动者遭遇工伤如何维权呢?以下是我们为您做的具体介绍。 一、劳动者遭遇工伤如何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


·新职工办入职需要哪些材料
      现在大量的毕业生从各大院校涌向招聘市场寻找心仪的工作。在求职面试成功之后,企业就会通知求职者办理入职手续,办理入职手续时,毕业生要准备好企业规定的各种材料。那么,新职工办入职需要哪些材料?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公司入职需要什么资料? 1、员工填写,并...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怎么写?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怎么写? 用人单位: 职工: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双方劳动合同自2011年×月×日解除 2、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元 3、×月×日前双方办理交接,职工退还公司物品、交接工作,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未发工资×元、...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在经过用人单位考核通过后,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标志着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同时,劳动合同也是对双方、尤其是作为相对弱势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那么,2017年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赔偿的规...


·一、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造假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造假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不可以造假的,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目前而言,离职证明造假不会有法律上的惩罚,但离职证明造假是很容易被发现的,会很影响他人或者是用人单位对造假者个人信誉的信任。二、造...


·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


·一、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吗?
      一、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会对这一约定予以保护,须认定这一约定有效,否则是无效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