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事故大多数发生在哪些情况下?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发生工程事故是非常严重的事情,一旦发生了这类事故我们应该立刻总结相关情况的发生,防止下次出现的问题,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工程质量事故大多数发生在哪些情况下?希望能够为您带来一定的帮助和解答。
  工程质量事故主要原因
  (1)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诸如不作可行性研究,即搞项目建设;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无图施工、盲目蛮干等均可能造成严重事故。(2)工程地质勘察存在的问题:诸如不认真进行地质勘察,随便确定地基承载力;勘测钻孔间距太大,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地基的实际情况;地质勘察深度不足,没有查清较深层有无软弱层、墓穴、空洞;地质勘察不详细、不准确,导致基础设计错误等。(3)设计计算存在的问题:诸如结构方案不正确;结构设计与实际受力情况不符;作用在结构上的荷载漏算或少算;结构内力计算错误、组合错误;不按规范规定验算结构稳定性;违反结构构造的规定,以及计算中的错误等。(4)建筑材料、制品质量低劣:诸如结构材料物理性能不良,化学性能不合格,水泥标号不足,安定性不合格,钢筋强度低,塑性差,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防水、保温、隔热、装饰等材料质量不良;构件质量不合格。(5)建筑物使用不当:诸如不经核算就在原有建筑物上加层;任意改变用途,加大设备荷载;在结构构件随意开洞、割筋、留槽;不清除楼面积渣,不进行必要的维保等。(6)科研方面存在问题或技术难点未妥善解决,就急于用在工程上:如较低温度下,混凝土滑模施工时,如何保证承杆稳定问题;又如升板工程中,如何防止群柱失稳。对钢材的脆断及进口钢材性能研究不够;对某些特种结构受力分析不当,均可能导致事故。(7)施工中忽视结构理论:诸如不懂土力学原理,造成不应发生的塌方或建筑物移位、沉陷、开裂;不能正确区别预制构件在使用和施工过程中的受力特点;忽视砌体施工的稳定性;对装配式结构施工中各阶段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认识不足;施工荷载不控制,造成严重超载;不验算悬挑结构在施工中的稳定性;模板与支架,以及脚手架设置不当;混凝土结构中,任意改预制为现浇,造成传力途径或内力受力性质的改变等。(8)施工工艺不当:诸如土方开挖出现流砂时,无正确的治理措施;打桩或其他分部分项施工顺序不当,相邻建筑施工顺序错误;砌体工程组砌方法不当,通缝、重缝多;混凝土浇筑成型方法错误,形成孔洞或冷缝;混凝土拆模时间过早,导致裂缝和局部垮塌。(9)施工组织管理不善:诸如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图纸未经会审,仓促施工;任意修改设计;不按施工规范操作;对进场材料与制品不按规定检查验收;缺乏称职的施工技术人员;没有建立和建全各级技术责任制度;施工方案考虑不周,技术组织措施不当;技术交底不清;不作隐蔽验收或其他中间验收;土建与安装配合差;总包与分包多行其事,出了事故,匆忙处理,甚至掩盖隐瞒。(10)灾害事故:如地震、大风、大雪、火灾、爆炸、水灾等引起整体失稳倒塌等。根据上述资料表明,工程质量事故大多数发生在组织管理不当,建筑倒塌不是天灾,而是人祸,这种事情的发生我们应该有效的从当事人或者部门吸取相关的经验,对于施工人员我们要进行一段时间的培训,对于开发商来说不要吝啬材料和监察人员的雇佣,以此来表明国家的安全性。
  
  
  


·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停发工资员工应该怎么办
      现在,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很多有关农民工或者职工讨薪的报导。的确,现在有很多公司用各种方式和理由拖欠职工的工资,而被拖欠工资的人又不懂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一些极端的或者是不作为的方式去解决这个问题。针对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停发工资这个问题,我们特地上网找了相关的资料,来为你提...


·试用期未过的员工能否辞退
      试用期未过的员工能否辞退?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就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


·一、临时工是不是随时辞职?
      一、临时工是不是随时辞职?临时工辞职的问题分为三种,同时每一种情况的离职时间又是不同的。具体详见以下所述: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这样的临时工辞职的话应该按照试用期的规定,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临时工提出辞职三天以后就可以离职了。2、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


·四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
      每个人在工作过程中都有可能会受伤,根据受伤程度的大小会将工伤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受伤者所在的单位也会根据不同的等级对受伤者进行相应的赔偿,对受伤者的工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处理。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四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受伤员工还能享受单位提供的什么待遇。 一、四级工伤保留...


·参加工程投标需要哪些资料?
      参加工程投标需要哪些资料? 一、参加工程投标需要哪些资料?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投标产品的方案及详细介绍、技术和商务方面与招标文件的偏离表、投标人的资信证明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制作投标文件需要特别注意哪些? 投标文件是描述投标人...


·一、书面劳动合同退休有用吗?
      一、书面劳动合同退休有用吗?办理退休不用解除劳动合同书,符合退休条件时没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证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办理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手续,经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其指定的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基本养...


·劳动合同一般都有试用期限最长不超过好多
      虽然很多用人单位都与初次入职的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实并没有在这方面做出强制性的规定,因此,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不约定试用期,其实也是可以的。另外对于试用期的期限也有明确的要求,那劳动合同一般都有试用期限最长不超过好多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走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


·熬夜衰老不算工伤
      熬夜衰老不算工伤 不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


·教师在中午休息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教师在中午休息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教师在中午休息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属于工伤? 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劳动合同辞职有违约责任吗
      现代社会中,比较少人选择创业,一般都是选择出卖劳动力,做一个劳动者,那么在进入企业时,基本上都会订立劳动合同,这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今天我们要介绍的是“劳动合同辞职有违约责任吗”,劳动者在签署了劳动合同,然后发现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或者有更好的选择,这时选择离开,要不要赔付...


·非法集资罪员工量刑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在民间借贷领域,我国公安机关查处了大量的非法集资案件,给不少人挽回了经济损失。很多非法集资案件的犯罪主体都是公司,里面有些员工也参与了犯罪。这时,除了追究公司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外,还得对参与员工进行处罚。那么,非法集资罪员工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