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给孩子抚养费税前还是税后?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给孩子抚养费税前还是税后?
  税后,法院不会绝对依照此标准,参考当地的消费水平确定抚养费:(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2)抚育费的办法可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适应定期给付。但父母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稳定的固定收入的,可以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现金或实物;特殊情况下,可一次性给付。对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务折抵子女抚育费。支付抚养费的标准税前收入还是税后(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支付抚养费的标准税前收入还是税后(4)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子女满18周岁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但这类子女一般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完全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二、关于抚养费的几个问题:
  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离婚跟国家扣除当事人的个人所得税这两件事情没有关系的,本身抚养费就是按照当事人实际能够拿到手中的标准来计算的,所以当然是离婚给孩子的抚养费是在扣除个人所得税以后的,夫妻两个人之前毕竟是在一起生活的,所以对对方的实际经济收入能力肯定是有了解的,不能因为离婚就向当事人索要根本就承受不起的抚养费数额。
  
  
  


·婚后什么情况属于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
      婚后什么情况属于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


·在协议离婚之后能否反悔
      在协议离婚之后能否反悔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那么我们如何理解这个司法解释呢? ...


·对方下落不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51 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 84 条明确指出:受送...


·没有抚养权有探视权吗?
      没有抚养权有探视权吗? 法律规定抚养权与探视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两者并没有直接联系。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没有违反法律即没有产生中止探视的事由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是可以探视小孩的。 二、探望权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


·哪些情况下父母对成年子女有抚养费义务《最高人民法
      哪些情况下父母对成年子女有抚养费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婚姻关系是社会生活当中的主要民事关系之一,从我国建国以来,婚姻关系就一直受到我国婚姻法的保护。并且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在当今的婚姻关系当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已经越来越多。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的内容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组成了夫妻财产,其中财产的性质不同,那么实际的处理也就是不同的。因此,实践中,很有必要区分清楚哪些是法定夫妻个人财产,而哪些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一、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


·离婚时未分割婚后共同财产怎样办理的
      离婚时未分割婚后共同财产怎样办理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但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如果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财产是因为受到当时...


·怎么写离婚抚养权起诉状?
      怎么写离婚抚养权起诉状? 离婚抚养权起诉状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


·协议离婚财产公证吗,离婚协议范本怎么写?
      不少人在离婚的时候会选择诉讼离婚是因为害怕在如果在离婚的时候选择协议离婚的话,如果该离婚协议不进行公证的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其实事实上,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就好比是相关的合同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协议离婚财产公证吗,离婚协议范本怎么写? (一)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财...


·哪些情况才算是假离婚
      哪些情况才算是假离婚 (一)通谋离婚 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