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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作证罪立案检察机关还是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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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生活中如果遇到打官司的时候,证人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有的时候证人也会受到各种利益的诱惑,驱使着他做假证。这种情况就属于妨害作证罪。我们对于妨害作证罪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那么妨害作证罪立案检察机关还是公安机关呢?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另有规定的有:
  
  (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
  
  (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
  
  (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1、贪污贿赂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又称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立案后即进入审理阶段,而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也不需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刑法条文]
  
  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三款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相关法律]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 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于妨害作证罪立案检察机关还是公安机关这个问题答案是不一定,有的时候是国家监察机关有的时候是公安机关。只要是法律之中没有相应的规定就是由公安机关来立案,如果法律之中有所规定就是国家监察机关来立案。如果我们遇到了相似的问题一定要查阅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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