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讨债时能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想法:既然你不还我钱,那么我就扣押你的财产来抵债,直到你还钱为止。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公民在向债务人讨债时能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如果这是一种违法的讨债方式,那么都有哪些讨债的合法程序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详细为您说明。
  一、讨债时能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一)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二)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二、有哪些讨债的合法程序
  (一)追讨欠款可以有很多程序。1、通过公安部门经侦大队办理追款,这种情况需要对方当事人符合经济诈骗的特征。2、通过向法院起诉,就是通过打官司来追款,这种情况需要有一定的证据,没有证据就不要考虑了。3、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清收欠款,譬如专业律师团队等。(二)追讨欠款是否需要请律师要你自己判断,律师费一般是欠款金额的4-5%左右。(三)民事纠纷,可以公告传唤,如果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但也不排除特殊的情况。有哪些讨债的合法程序?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具体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您带来一定的帮助。实践中,如果欠款到期债务人也没有向您还款的意愿,那么您就要及时向债务人追讨,但要注意不要采取诸如拘禁、威胁等过激的方法,有合法讨债,必要时可采用诉讼等法律程序讨债。在讨债的过程中,若您有产生任何疑问,不妨咨询一下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债权转让法律法规具体有哪些
      债权转让法律法规具体有哪些内容? 如果债权人不想继续享受债权,可以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了解这些债权转让法律法规对于双方进行债权转让都是有帮助的。那么《合同法》对债权转移具体有哪些规定?下面让我们跟随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一个了解。 一、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规...


·企业借款多少户是非法集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公民手中的存款也是越来越多,那么就会有不少的不法分子会利用欺骗和隐瞒真相等手段来非法占有公民的财产,那么如果企业向公民借款,借多少户就被划定为是非法集资呢?按照相关规定,如果企业非法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将被认定是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的确定标准 根据...


·并购重组公募债券是什么意思,它的相关规定又是什么
      并购重组公募债券是什么意思,它的相关规定又是什么 (一)并购重组 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支付方式。随着并购数量的剧增和并购金额的增大,已有的并购融资方式已远远不足,拓宽新的企业并购融资渠道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之...


·国家规定的无息贷款怎么办理
      国家规定的无息贷款怎么办理1、申请条件: 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2、贷款期限: 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3、贷款方式: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方...


·清欠债务公司是什么?
      清欠债务公司是什么?清欠债务公司是什么呢?就是利用合法方式清欠债务的专门公司。它的存在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出现赖账,不还等现象时,就可以请清欠债务公司介入帮忙挽回损失。下面将给您做出解答。一、债务清欠是什么?债务清欠,利用合法的手段和途径实现债务清欠,实现债务清...


·重婚期间债务财产应该怎么分?
      重婚期间债务财产应该怎么分割?老公重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因为基于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应当比例平等,如果是一方有重婚的,另一方可以在分割完财产后要求重婚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前提条件是必须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此时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否则不予支持。原则上...


·拖欠前妻的抚养费会执行现任妻子的财产吗
      夫妻离婚除了分割财产,还会涉及到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有的已经离婚了,但对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依旧没有处理好,甚至出现了不断向前夫要抚养费的情形,有的就问拖欠前妻的抚养费会执行现任妻子的财产吗。对于抚养费的问题,是前妻与前夫的问题,对于现在的妻子是没有义务承担的,但是具体该怎么处理,可...


·民家借贷中通常利息多少
      民家借贷中通常利息多少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中主要表现为私人间的借贷,此时当事人可能对利息的约定就显得比较随意,而正是如此才会导致一些约定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民家借贷中通常利息多少受法律保护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在民...


·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比如甲借钱给乙,乙借钱给丙,而丙作为次债务人,可以把欠乙的钱直接还给甲,您对于这里的次债务人不是很熟悉,那么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可以吗?又有什么具体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做个简单...


·重新对账诉讼时效中断还是新的债权债务?
      重新对账诉讼时效中断还是新的债权债务?双方对账,如双方签字确认,则是债务双方对债务的正式确认,中断诉讼时效;即使债务人未确认,也能证明债权人主张了权利,诉讼时效也中断。二、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我们都知道结婚之后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而不是单独的属于某一个人,那么夫妻的共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呢?是需要两个人共同偿还,还是只需要债务人一个人来偿还的?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希望通过这些知识内容的讲解,大家对这方面的内容能够更加的清楚。我国的法律法规明确的提出了,如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