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元市征地补偿标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年广元市征地补偿标准
  
  广元市征地补偿标准
  
  《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和《〈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补充规定(暂行)》实施以来,对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征地拆迁工作、保障各建设项目用地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但随着征地拆迁工作深入推进,农房拆迁补偿安置不断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农房拆迁补偿安置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现对农房拆迁补偿安置作如下补充规定。
  
  统建还房推行建高层建筑
  
  为节约集约土地,提升城市品质,大力推行安置还建高层建筑。
  
  (一)高层建筑统建还房(以下简称统建高层还房)面积标准
  
  1、符合广府发〔2009〕10号文件规定享受统建还房安置方式(一)的人员,其统建高层还房面积标准为:无偿向被安置人员人均提供40㎡(建筑面积,以下同)的住房和12㎡(建筑面积,以下同)的经营性用房。根据自愿被安置人员每人可按成本价购买不超过40㎡的住房和12㎡的经营性用房。
  
  2、符合广府发〔2009〕10号和广府办发〔2010〕40号文件规定享受“以房还房”安置的人员,以被拆迁住房砖混甲等为标准,按建筑面积最多每人不超过80㎡住房进行调换。其余按广府发〔2009〕10号文件和广府办发〔2010〕4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统建高层还房住房户型
  
  统建高层还房的住房户型按建筑面积40㎡、80㎡和120㎡三种户型设计。
  
  (三)统建高层还房停车库(位)
  
  统建高层还房中能办理产权的地下停车库(位)不属于公共设施,被安置人可优先按市场价购买。小区内地面停车位属于公共配套设施,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管理使用。
  
  (四)统建高层还房成本价
  
  统建高层还房的成本据实核算,最终以工程建设决算经审计后确定。在现行农房拆迁补偿标准调整之前,建筑面积最高成本价不超过2600元/㎡。
  
  广府发〔2009〕10号和广府办发〔2010〕40号文件规定外需安置的人员及安置方式
  
  (一)房屋拆迁期间的新增人员
  
  1、符合划拨宅基地的新增人员以及被拆迁户已征地农转非,因正常婚姻迁入原为农村村民(含原市城区征地农转非未进行住房安置的)的,按照广府发〔2009〕10号文件规定的统建还房安置。
  
  2、正常婚姻迁入的婚姻当事人为城镇居民的,按照广府发(2009)10号文件规定的统建还房方式(二)经等级折算后,在建筑面积70㎡/人(高层80㎡/人)以内给予“以房还房”安置。
  
  3、随婚姻当事人迁入的未成年子女原为城镇户口经审核属实的,根据自愿可按成本价购买不超过35㎡/人(高层40㎡/人)的住房。
  
  4、在同一项目最后一批还房交房前尚未出生的新生儿(拆迁时办理准生证和已有孕检证明),待新生儿出生上户后,可根据自愿按成本价购买35㎡/人(高层40㎡/人)住房。
  
  5、在拆迁过程中产生的新增人员在拆迁时已上户的参与被拆迁户同批次选房,拆迁时未上户但符合安置条件的(含新生儿)在上户后参与同时期批次选房。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新生儿不能纳入房屋拆迁安置对象。
  
  7、拆迁过程中严禁已迁出人员将户籍迁回拆迁地。
  
  8、所有新增人员必须以公安部门户口登记为准。
  
  (二)被赡养人员
  
  被赡养人员指因独生子女等必须由安置当事人赡养的人员(被赡养人无房、随被拆迁人居住一年以上且被拆迁人为独生子女或已由民政等部门明确的赡养关系)。被赡养人员可根据自愿按成本价购买35㎡/人(高层40㎡/人)住房。
  
  (三)三线建设人员
  
  三线建设期间在农村建房居住,其房屋现被拆迁的人员,按广府发〔2009〕10号文件规定的统建还房方式(二)执行;其在被拆迁房屋中长期居住的子女,经审查无其它住房的,可自愿按成本价购买35㎡/人(高层40㎡/人)住房。
  
  (四)回乡定居人员
  
  1、现已退职、退休或在职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工作人员,在被拆迁房中居住,且在原单位没有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国家福利性住房的,按照广府办发〔2009〕10文件规定统建还房方式(二)还房,已享受福利性住房的,其拆迁房屋按农房拆迁标准给予货币补偿,不再进行住房安置。
  
  2、无固定收入或长期在耕种以前承包地并有宅基地的回乡定居人员,户口已迁回,且在原单位没有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国家福利性住房的,可根据自愿按广府发〔2009〕10号文件规定统建还房方式(一)进行还房。
  
  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
  
  (一)货币化安置对象
  
  本规定确定的货币化安置对象为符合广府发〔2009〕10号文件规定可享受统建还房方式(一)安置的人员,货币化安置后被安置人员不再享受其它安置。
  
  (二)货币化安置的数额
  
  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拆迁人,其原有房屋依据广府发〔2009〕10号文件规定补偿后不再享受统建还房安置,主城区东坝、雪峰片区范围内每名应安置人员一次性发放25万元安置费。其它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房价、地价水平另行编制具体金额,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货币安置费的发放
  
  按照《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将房屋全部拆除经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关于农房拆迁经营损失的补偿
  
  农房拆迁经营损失数额的计算要与其应缴纳税额相对应。拆迁补偿金额应扣减自经营以来应缴而未缴的税额(包括补偿经营损失额度中的应缴税额)。
  
  以上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广元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为广元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对于住在广元的朋友可以仔细看看了解,说不定以后对你有帮助,全国任何一个地方的征地拆迁都遵循着国家大的方向,同时也都考虑到拆迁的安置问题,但是由于地区差异也略显不同。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吗? 人们买的商品房,要记得办好两证,也就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人们在急需钱的时候,在房子没有贷款的情况下可以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一般来说,银行会根据房子的评估价值按照一定比例放贷。那么,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吗?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没有土...


·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
      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在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内因抵押人需还债,但没有还款能力时,债权人要求法院拍卖该房产抵偿债务人的债权。行使房产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作为房地产抵押人都有哪些权利,我们特意整理了这方面的资料,以便加深当事人对此的理解。 (一)房地产抵押...


·异地购房可以贷款吗?相关流程是怎样?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很多人选择在异地工作,这些人到了一定阶段就考虑购房事宜了。那么异地购房可以贷款吗?异地购房都有哪些流程?对于这个您比较关心的话题,我们通过下文给您做一个简单说明。 一、异地购房可以贷款吗? 异地购房是指购房者的户口所在地和要购房屋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继承有哪些条件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于农村经济进一步开发,对于当地的居民生活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重要的一项,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对于继承会存在一些特定条件,如果自己不能满足相应的条件就无法继承有关的权益,所以自己一定要留意此类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是指当事人间因承包土...


·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办理流程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物权法》明确规定自动续期,但...


·湛江西城快线征地补偿一亩多少钱
      湛江西城快线征地补偿一亩多少钱 征地工作属于国家行为,一般都是代表国家进行征地,完成社会发展和公共社会建设用地的需要。各地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对于补偿多少钱都是有明确规定,那么湛江西城快线征地补偿一亩多少钱,了解的人存在,但可能不是很多,具体的补偿标准在湛...


·黔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黔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州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在修建高速公路的时候,经常会占用到农民的土地。这会给农民带来一定经济损失,因此,当地政府对被征地农民会发一笔补偿款。具体的补偿标准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而定,那么黔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


·企业改制后土地出让金怎么处置?
      企业改制后土地出让金怎么处置?企业改制对于企业本身有着重要的意义,企业通过改制的方式获得资金,重组管理结构,给企业带来新的生机。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会涉及到对土地的处理,对于采取出让的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的,应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那企业改制后土地出让金怎么处置?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相...


·政府划分的安置地有土地使用证吗?
      政府划分的安置地有土地使用证吗? 在政策变化之后,土地一向是属于国有资产,在名义上是属于所有的人民的,所以个人在征用时必须向国家缴纳税金,并且只能拥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同样的,如果是政府划拨的,也就是问政府划分的安置地有土地使用证吗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都是有的,但是也...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凤城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809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489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372元/亩到17489元/亩之间。 袍里乡、长洲乡、乔音乡、砦牙乡的补偿...


·为什么新楼盘土地使用权33年?
      为什么新楼盘土地使用权33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人们买房只能购买房屋的所有权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在实践中,有的人拿到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证之后会发现剩余的年限已经不足40年或者70年,甚至新楼盘土地使用权33年。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新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