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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中遗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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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继承中遗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法:
  
  (一)析产
  
  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1.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债务清偿原则
  
  (1)限定清偿原则
  
  (2)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
  
  (3)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4)遗产已被分割后,债务仍应当清偿
  
  (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三)遗产的分割
  
  1.遗产的分割原则
  
  (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2.遗产分割的方法
  
  (1)作价分割价值或实物分割;
  
  (2)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四)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综上所述可知,继承遗产时财产分割的顺序首先遵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非配,再依法进行分割;如没有遗嘱则依照法定顺序进行分割,第一顺序为最亲密关系的三类人;第二顺序为带有血缘关系的隔系亲戚。其中一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则可以第一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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