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对于侵犯著作权的处罚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侵犯著作权的处罚是什么?侵犯著作权是指未经著作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复制或发行图书,音像,制作,美术等,所得的收入,数额较大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3年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判处7年有期徒刑,根据著作权行政实施办法,有受到行政处罚的形式。
  一、侵犯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侵犯著作权行为行政责任的形式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以及其他法律中的行政处罚条款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制裁。
  1、选用行政处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根据《著作权行政行罚实施办法》,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包括:(1)剽窃、抄袭他人作品;(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4)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6)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7)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2、行政责任形式
  (1)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提出的先诫和谴责,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这种处罚形式的作用是使侵权人不能继续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营利,但没有触及侵权人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获得的收益。因而在侵权人已获得收益的情况下,单独使用此方式是不合适的。(3)没收非法所得。是指将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的缴国库。这种处罚形式是前一种处罚形式的补充,二者结合起来可使侵权人一无所有。(4)没收侵权复制品。为防止侵权人将是否制作出来的侵权复制品发行,继续对受害人造成损害,有必要没收侵权复制品。(5)没收侵权复制品的制作设备。对那些本可能继续侵权的侵权人,为从根本上消除其继续制作侵权复制品的可能性,有必要没收其制作侵权复制品的设备。(6)罚款。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罚款100元至5000元;假冒他人美术作品的,罚款1000元至5万元。对其他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可以罚款一万至10万元或总定价的二至五倍。综上所述,侵犯著作权的处罚是什么?有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形式有,警告,指令停止,没收非法所得,没收侵权物品,罚款,依据著作权实施条例,对于侵权行为,依据情节轻重,罚款数额从100-10万元,或者依据侵权数额,情节严重的,可依据侵权金额,实施2.5倍的罚款。
  
  
  


·职务作品著作权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职务作品著作权协议的内容有哪些?职务作品著作权协议的内容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所有人信息、授权人信息、著作权授权使用期限、有关责任区分与认定、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


·商标侵权判决停止侵权后再次起诉可以吗?
      商标侵权判决停止侵权后再次起诉可以吗?1、判决了就不能再起诉了。2、如果判决书有错误,可以申请再审。3、如果被告不给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


·计算机软件网络著作权侵权举证由谁来进行?
      计算机软件网络著作权侵权举证由谁来进行? 一、计算机软件网络著作权侵权举证由谁来进行? 在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中,举证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主张权利的人的举证程度是提交初步证据予以证明即可。例如主张权利人提交了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或者提交了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书即能够证明其...


·发明专利有效日期是多久 发明专利有哪些类型
      国的专利是分为了三大类的,就包括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针对不同的专利在申请获得了专利权之后,自然也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过这个保护也是有期限的。那么,其中发明专利有效日期是多久呢?也就是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多久?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发明专利有效日期是多久...


·想要抢注商标要多少钱
      想要抢注商标要多少钱 注册商标图标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图形?常用来表示某个商标经过注册,并受法律保护。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


·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怎么写
      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怎么写 专利权是一种新兴的权利种类,凝聚了智力成果。是创新的核心要素。那么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怎么写?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分别对说明书的实质性内容和撰写方式作了...


·汇编作品是否需要著作权人许可?
      汇编作品是否需要著作权人许可?汇编作品前需要获得著作权人许可,汇编作品和原作品的关系是一个原创一个非原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称为汇编作品。汇编作品的构成成分既可以是受版...


·侵权商标行为包括哪些?
      侵权商标行为包括哪些商标的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不法活动。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行为;第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第三.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示的;第四.经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什么事项
      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什么事项针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我国采取的是登记制度,这点与其他作品著作权的规定不同,您需要注意。而在实际申请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此时究竟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什么事项 1...


·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
      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一、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


·收集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注意什么 在处理商标纠纷的时候,可能
      收集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注意什么 在处理商标纠纷的时候,可能需要当事人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这样才能帮助案件的处理、纠纷的解决。那对于商标权人来讲,在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时,应该注意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1、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