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故误工费交通费的相关规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事故误工费交通费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日期的认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三、事故误工费交通费如何计算
  1、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2、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3、《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4、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还需要具体加以分析。事故误工费交通费看似费用不高,但是它不仅仅给到伤者一些经济上的补偿,其目的在于让伤者能获取最大的利益,但前提是必须已经被认定工伤。
  
  
  


·事故发生超一年还能主张交强险赔偿吗
      事故发生超一年还能主张交强险赔偿吗 一、事故发生超一年还能主张交强险赔偿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


·如何推翻交通司法鉴定?
      现在的社会中,很多人开始对法律的各种条规开展了一系列的了解,最近有人问过我们如何推翻交通司法鉴定,法律也是人定的,也许会多多少少存在错误的判断,如果发现我们一定要尽力去寻找正确的答案,以示公平公正,推进社会和谐发展,不忍气吞声。以下是我们总结的相关条列。 1、审判人员对鉴定人...


·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什么材料 因交通事故赔偿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法院提供的资料有: 诉状、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证明(或工商登记资料)、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证明、对方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保险公司的保单或承保证明、门诊病历、出院记录,以及你要求赔偿的所有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如医...


·交强险赔偿原则是怎样的,交强险有哪些
      交强险赔偿原则是怎样的,交强险有哪些赔偿原则一、交强险赔偿原则是怎样的 交强险有哪些赔偿原则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本条例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


·一、湖北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一、湖北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一) 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原告...


·每逢节假日,交警部门都会在城市主干道设卡,查处过来车辆的违章
      每逢节假日,交警部门都会在城市主干道设卡,查处过来车辆的违章行为。对于涉嫌酒驾的,如果现场不具备抽血条件,交警会将涉嫌醉驾的车主安排到附近的医院抽血,然后进行酒精含量测试。为了防止今后翻案,血液样本要保留一段时间。那么,交警查处醉驾血液保存多久?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一、...


·货车超载怎么处罚扣分?
      货车超载怎么处罚扣分超载30%的,扣6分;超载不超过30%的,扣3分。超载对汽车使用寿命危害极大,可以导致车辆油耗增加,气缸磨损加大,离合器片烧毁,车架和钢板弹簧片断裂等情况。超载还会严重危及行车安全,严重超载会造成爆胎,引起车辆突然偏驶。超载还严重影响汽车转向性能,造成转向沉重...


·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是交警部门根据现场的勘验、检查等作出的,这是个很重要的划分,往往关系着事故的处理与当事人承担的赔偿比例。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等级有哪些,而实际的赔偿比例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 (一)保险公司在保险最高限额内优先赔偿。目前...


·交通事故出现有偿代驾 案例如何处理?
      酒后不能驾车,这是个常识,相信您都非常熟悉。但是在酒文化发达的中国,聚会、谈生意等都离不开餐桌,自然也就离不开酒,于是,代驾这一职业就应运而生了,代驾的出现解决了很多问题,一来可以使当事人免除酒驾被查的风险,二来也可以保障代驾的收入。可是凡是有利有弊,交通事故出现有偿代驾 案例又...


·云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由于每个省份的经济状况是不一样的,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人均收入有关系。所以各个省份的赔偿也不相同,那么,云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是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云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觥筹交错之间,免不了被劝酒几杯,几杯下肚侥幸心理作祟就想着开
      觥筹交错之间,免不了被劝酒几杯,几杯下肚侥幸心理作祟就想着开车上路。但是如果你认识到醉酒驾驶机动车几年不能考驾驶证的严重性,你或许就不会这么做了。酒驾的处罚措施在近年来引发了社会的热议和争论,下面就是关于饮酒醉酒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