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想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想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抚养费依据: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您要知道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事情不是我们想怎么做就能怎么做的,就像是对方不给抚养费的这种做法,离婚以后的抚养费问题是对方的责任跟义务,不是对方不想给就能够不给的。所以说,想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的这种做法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对方也不给抚养费来要挟,离婚的这件事情还是直接走司法途径来解决吧。
  
  


·一、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一、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


·应该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
      应该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 最重要的是酒精浓度,不过这是死的,无法改变。量刑情节有自首、立功、坦白、认罪悔罪,积极退赔,有受害人的,双方达成和解等。具备上述情节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做笔录应当围绕上述情节进行陈述。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


·离婚协议写的抚养费能改吗?
      一、离婚协议写的抚养费能改吗 离婚协议定下的抚养费是可以修改的。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按协议数额支付不足以支付抚养支出时,可以调整或追加抚养费支付额度。 1、抚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双方可以先协商。但是在现实中,由于抚养子女的双方已不具有配偶关系以及那...


·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要如何解决
      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一直以来在分裂的家庭中,不管是离婚家庭,还是丧偶的单亲家庭中,都是一个最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那么对于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我们通过整理,发现面对这个问题,需要理清以下两大注意事项。 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 一、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 1、子女...


·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实践中,无论是选择协议方式离婚还是诉讼方式离婚,此时对于当事人而言都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的离婚手续之后才能实际解除婚姻关系的。可能您都知道诉讼离婚的程序比较复杂,那到底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程序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第一...


·国家赔偿刑事拘留有哪些规定?
      一、国家赔偿刑事拘留有哪些规定? 国家赔偿刑事拘留的规定主要是: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


·怎样打离婚官司多钱?
      打离婚官司是很麻烦的,既浪费又浪费精力,但离婚官司的焦点和最难解决的问题往往是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双方都想多分一部分财产,那么怎样打离婚官司多钱呢?以上问题由在下文中为您大致分析一下。 一、离婚后多分财产的有关内容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


·离婚诉讼庭审辩论
      离婚诉讼庭审辩论,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诉讼案件,一般就夫妻过错,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方面进行辩论,案件开庭时,应当将身份证,结婚证,带齐,当事人做案情陈述,应当提前写好材料,把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陈述清楚,准备好佐证材料,带齐证据原件。 离婚案件一般有三个争议焦点,即夫妻...


·小孩抚养权去哪里办理,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在离婚时,双方需要救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在协商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书,办理户口手续,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为孩子的户主。在离婚后,若发生孩子抚养权的变更的,小孩抚养权去哪里办理?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小孩抚养权去哪里办理? ...


·一、向对方追讨抚养费合法吗?
      一、向对方追讨抚养费合法吗? 向对方追讨抚养费是合法的,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话,违反了刑法中的拒不执行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对自身利益的保护程度也越来越大,尤其是在夫妻离婚关于财产分割的时候,双方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么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在夫妻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