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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属于赠与吗,彩礼算赠与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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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有时会把彩礼与婚前赠与混淆起来,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结婚彩礼属于赠与吗?现实中,产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是比较多的。若需要打官司的话,就要了解清楚彩礼返还的诉讼时效该如何去计算。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这两方面的内容。
  
  
  一、结婚彩礼属于赠与吗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彩礼的含义有着严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赠与都可称之为彩礼。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
  
  根据上述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区分彩礼与赠与,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赠与对方财产性利益时是否基于当地的风俗。
  
  2、是否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
  
  3、财产性利益是否为不得已而给付的而婚前赠与可以分为婚前附属条件的赠与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婚前附条件的赠与是指以缔结婚姻目的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但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恰恰相反,一旦财产性权益已经交付便不能要求返还。
  
  二、彩礼返还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1、对于有关彩礼返还的权利的保护,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三年。有以下几种情形:
  
  (1)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3)同居关系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从双方分居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4)无效婚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关系无效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5)可撤销婚姻关系案件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关系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彩礼属于赠与吗?严格来讲,结婚彩礼并不具有赠与的性质,这是男方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而给付给女方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中并没有要求结婚就必须要给付彩礼,而只是很多地区的结婚风俗要求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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