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规定醉驾是否一律入刑?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我国规定醉驾是否一律入刑?
  醉驾入刑”是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增加进来的,是“危险驾驶罪”的一部分。从法律条文来看,危险驾驶罪有二种情况。一种叫做 “追逐竞驶”,另外一种就是“醉酒驾驶”。简单来说,只要“醉驾”,就要入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此可见,醉驾是否一律入刑的这个问题根本就不用怀疑的,只要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醉驾的标准肯定是要按照危险驾驶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其实在我国,刑法修正案出台以后,一般都是只要发现醉驾就一律严肃处置的,就算是根据实际情节醉驾争取到了缓刑了,那缓刑也是一种刑事制裁的手段而已。
  
  
  


·如何认定非法经营行为,怎样处罚非法经营犯罪?
      《刑法》第225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的主要行为方式。司法实践中,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何认定非法经营行为?刑法既然规定了非法经营罪,就意味着行为人实施了这些行为必然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实施非法经营行为怎样处罚?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认定非法经营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


·民事诉讼当事人被拘捕的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民事诉讼当事人被拘捕的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在实际执行中,有的执行人员变拘留为一种执行手段,在不对当事人财产详细调查或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


·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是什么?
      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是什么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二、醉...


·领导涉嫌贪污罪自己没贪是否会被判刑
      领导涉嫌贪污罪自己没贪是否会被判刑 一、领导涉嫌贪污罪自己没贪是否会被判刑? 领导涉嫌贪污罪自己没贪当然不会被判刑,刑事责任不是连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量刑】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


·对于网络诈骗罪如何取证?
      对于网络诈骗罪如何取证?网络诈骗是近些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型诈骗手段。对于这种严重危害人民财产的人,国家是坚决打击的。但是,犯罪分子多阴险狡诈,当人们误入诈骗者的圈套,又该怎样追回自己的利益呢,也就是说,对于网络诈骗罪如何取证呢? 网络诈骗罪如何取证 被害人要写书面的...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之区分有哪些
      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那在实践中,我们该怎么区分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呢?换句话说,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之区分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之区...


·损坏公共设施如何定罪,有什么后果?
      一、损坏公共设施如何定罪,有什么后果?损坏公共设施定罪类型及后果为: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是否判定为严重的,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进行具体的分析。二、关于破坏公共设施罪的其他注意事项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


·部分认罪对量刑的影响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国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抓到之后不存在自首的情节的话,也可以认罪的,只要当时的认罪态度比较好的话,那么法院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也会考虑到这个认罪的态度,从轻处罚的,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部分认罪对量刑的影响是怎样的? 一、部分认罪对量刑的影响是怎样的? 一般而言,“认罪”是...


·拘役可以缓刑多久?最低的期限是多长?
      拘役可以缓刑多久最低的期限对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根据法律的规定为原来判决的刑期以上,也就是说考验期限将会比原来判定的服刑期要长,但是考验期限将会在一年之下,而关于最低的考验期限,拘役为两个月。二、拘役缓刑符合哪些条件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累...


·经济诈骗一万怎么判刑
      诈骗1万,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